债权转让公告
根据NYFW-160511-003《债权转让协议》,广东航兴贸易有限公司已将其对你持有的(2014)穗越法民二初字第3405号判决书项下债权及相关权益转让予广东省化工轻工有限公司。请自即日起向广东省化工轻工有限公司履行连带还本付息义务,特此公告。
广东航兴贸易有限公司
广东省化工轻工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