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18年末,全区银行业机构已覆盖乡镇721个,乡镇机构覆盖率提升为90.35%;基础金融服务覆盖的行政村10574个,行政村服务覆盖率达到95.35%。”
“截至2018年末,全区银行业机构小微企业贷款余额为6641.27亿元,同比增长4.83%。2018年通过利息减免为民营、小微企业降低成本5.96亿元,通过评估、登记、担保、公证等费用减免为民营、小微企业降低成本4300万元。”
来自内蒙古银保监局的多项数字表明,内蒙古普惠金融实现了前所未有的发展新局面。
近年来,我区不断加大普惠金融工作力度。内蒙古银保监局将完善金融基础设施与改进薄弱领域金融服务相结合,多措并举,推动我区普惠金融发展水平不断提升。
夯实普惠金融发展政策基础。内蒙古银保监局结合我区金融服务实际,先后制定出台了《推进普惠金融发展规划(2016-2020年)实施意见》《推进普惠金融发展规划(2016-2020年)分工方案》以及支持“三农三牧”助力脱贫攻坚、支持乡村振兴战略、支持民营经济小微企业发展等多个指导性文件,对提高金融服务覆盖面、金融服务可得性、金融服务满意度、服务“三大攻坚战”等进行了具体部署,进一步完善普惠金融工作机制、优化普惠金融发展政策环境,补齐普惠金融服务短板。
健全普惠金融服务体系,优化普惠金融发展环境。内蒙古银保监局积极引导银行业机构回归服务本源,形成各具特色、相互补充的金融服务模式。截至2018年末,全区5家大型银行共设立各级普惠金融事业部95个,均实现了一级分行和二级分行普惠金融事业部全覆盖;城市商业银行及农村中小金融机构共设立小微企业专营机构1314家,同比增加85家;部分村镇银行在董事会层面建立了“三农和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委员会”。同时,为进一步推动农村基础金融服务,加强对边疆少数民族地区、贫困地区金融服务体系建设,结合自治区实际情况,内蒙古银保监局加快推进农村基础金融服务“村村通”工程,引导银行业机构在机构空白乡镇新设网点,综合运用便民服务点、电子机具、流动服务站、互联网等多种形式向服务空白行政村延伸金融服务,有效打通了金融服务“最后一公里”。
聚焦脱贫攻坚、乡村振兴战略,提升农牧业金融服务质效。近年来,我区银行业机构有效落实各项涉农涉牧金融政策,以扶贫小额信贷、易地扶贫搬迁贷款、产业精准扶贫贷款、特色农牧产业贷款为抓手,全力做好脱贫攻坚、乡村振兴战略金融服务工作,涉农涉牧贷款呈现逐年增加趋势。截至2018年末,全区涉农涉牧贷款余额达到8393.55亿元。
落实小微企业贷款利息收入免税政策成效显著。据统计,2018年全区有131家法人银行业机构可享受小微企业贷款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政策扶持资格,占全区法人银行业机构的77.06%,较上年度享受免征增值税政策扶持资格增加51家,增幅63.75%;所有免税法人银行业机构的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余额1248.73亿元,占全区法人银行业机构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的8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