往期阅读
当前版: 02版 上一版  下一版
上一篇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呼和浩特市全面实行 劳动用工网上备案

  本报呼和浩特4月9日讯  (记者  刘洋)为进一步减少企业办事环节,简化办事程序,降低企业管理成本,近日起,呼和浩特市全面实行劳动用工网上备案制度,取消原纸质劳动合同备案。

  据了解,用人单位可登录呼和浩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点击“劳动关系”栏目查询《用人单位自助办理网上用工备案流程指南》,并按照操作流程及时为本单位职工办理网上用工备案事宜。

  根据呼和浩特市相关规定,新设立的用人单位,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或批准成立之日起30日内,进行初次备案。变更备案的用人单位,新招用劳动者并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应自变更劳动合同之日起30日内进行备案;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变更、续订、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劳动合同变更、续订、解除或终止之日起30日内进行备案;用人单位合并、分立或用人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经济类型发生变化的,从变更之日起30日内进行备案。注销备案的,用人单位关闭、破产、撤销、吊销营业执照的,应在注销后30日内办理劳动用工备案注销手续。

  对未按相关规定进行用工备案或提供虚假备案信息的,呼和浩特市将按照相关规定实施惩戒。劳动者可以登录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手机12333”APP自主查询个人用工备案信息,用人单位未办理用工备案的,劳动者可以向所在地县级劳动监察部门反映情况。

上一篇    下一篇
 
     标题导航
   第01版:一版要闻
   第02版:要闻
   第03版:国内国际新闻
   第04版:要闻
   第05版:影像力
   第06版:首府观察
   第08版:公益广告
文明有“分值” 购物不花钱
牧野神韵——萨纳巴特尔 书画作品展开幕式举行
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召开 内设机构改革动员大会
呼和浩特 发放首张 居民电子健康码
自治区纪委监委为基层减负 发出公开倡议
内蒙古金川羊绒产业跨境电商 孵化基地在呼和浩特启动
去年我区破获 涉枪涉爆案件165起
开鲁县17个亿元以上重点项目开复工
呼和浩特市全面实行 劳动用工网上备案
乌兰察布“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上线运行
让博物院“走进”校园
百名专家走进盟市旗县科普传播行在锡林浩特启动
中西部再遇雨雪降温天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