往期阅读
当前版: 06版 上一版  下一版
上一篇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名城岂能没历史

  □王文婧

  日前,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文物局通报批评“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不力的城市,山东聊城、山西大同、河南洛阳、陕西韩城、黑龙江哈尔滨等榜上有名。这些城市或是拆建古城进行房地产开发,或是拆真建假,或是违反规划大拆大建,或是搬空居民后长期闲置,致使文化遗存遭到严重破坏,历史文化价值受到严重影响。

  我国悠久历史孕育出的一些历史文化名城,有着不可再生的历史文化资源,每一代人都有责任、有义务保护好城中的历史文化遗产。但目前来看,一些历史名城对这些宝贵遗产的维护并不乐观,除了此番被通报批评的五个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其他城市也不能说就完全没有问题。这次批评通报的警钟敲得正当其时,值得所有历史文化名城警醒,分析总结自身存在问题,有责改之、无则加勉。

  诚然,在城市现代化的时代大潮下,历史文化名城独善其身并不容易。经济高速发展带来的现代化,需要更多的土地来展现焕然一新的面貌;因为年代悠久,历史名城的一些老城区也的确存在各种问题。城市经济发展、现代化建设和文化遗产保护的矛盾如何解决?这是一个摆在城市管理者面前的关键问题。

  实际上,城市现代化建设与保护历史文化是可以共生的。城市要想可持续发展,不仅需要城市规模、GDP水平等硬实力,更需要有体现城市长期发展潜力的软实力。如果城市建设中只关注现代性的一面,甚至盲目跟风,最后只能是在形象规划上“千城一面”,束缚自身的发展。而通过营造城市特色、塑造城市品牌、增强城市魅力,则会持久增强城市竞争力。历史名城中的旧街区等遗迹,其人文风貌体现着城市文化的脉络,正是古城的个性所在、灵魂所属。对其进行妥善保护,不但能带动旅游业和服务业发展,还可以发挥出文化产业的“动力基因”作用,创造巨大的附加值,促使传统产业有效升级和经济的健康发展。

  在具体操作中,历史文化名城的建设需要科学规划、合理布置。管理部门应对城市的发展特点和历史遗存分布范围要做到心中有数,做好论证和审批工作,在旧街区与现代社会生活方式脱节的地方进行更新改造时,更要保证整体的历史街区风貌不被破坏。可以根据旧街区历史资源所展现出的典故或寓意进行主题开发,与城市形象、居民生活形成良性互动,而这些也是长期系统的工程,需要政策鼓励、资金支持、基础设施配套、创意人才集聚等要素的共同发力。

上一篇    下一篇
 
     标题导航
   第01版:一版要闻
   第02版:要闻
   第03版:国内新闻
   第04版:出彩
   第05版:论道
   第06版:评论
   第07版:先锋
   第08版:内蒙古公安
城市需要什么样的文化地标?
富民之要 在于节俭
叫声同志朴素亲切
辣语
揽客手段
名城岂能没历史
正视安全生产这个“易碎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