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次会议的召开旨在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文物安全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贯彻落实自治区关于文物安全工作的有关部署,深刻吸取事故教训,防范化解全区文物安全重大风险,确保全区文物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会议强调,各级文物部门要强化部门监管责任,完善安全防护措施,对未经消防部门验收合格的工程一律不得对外开放和使用;要健全文物安全机制,积极推进地方各级政府、政府与部门间、文物部门与文博单位间签订文物安全责任书,明确责任目标。据悉,2019年全区文物安全专项督查工作于4月25日至5月31日在全区各盟市旗县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