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研讨会上获悉,近年来,自治区税务局认真落实税收协定,优化办税事项,提高办税效率,减轻纳税人税费负担;不折不扣落实外资利润再投资递延纳税政策,增强“引进来”纳税人持续经营信心;建立蒙古国、俄罗斯税收信息研究室,编印中国居民赴蒙古国、俄罗斯、捷克和斯洛伐克投资税收指南,为企业“走出去”提供权威准确的税收指引;结合“走出去”企业特点,制定开辟出口退税“绿色通道”、开通跨境涉税争议“网上直通车”等18项系列服务措施;为支持“引进来”企业发展,推出了一系列减税降费措施,深入落实“放管服”改革,推出了将对外支付审批制度改为备案制度、取消非居民企业机构、场所汇总缴纳企业所得税审批事项等办税便利化举措。自税收服务“一带一路”工作开展以来,内蒙古2000余户次企业感受到“取消源泉扣缴合同备案”带来的便利,200余户次“走出去”“引进来”纳税人享受到了近5亿元税收协定减免税款红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