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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弘扬蒙古马精神”文艺精品创作工程——文学、油画、雕塑、 摄影、蒙汉文书法篆刻、少儿绘画作品征集展览活动征稿启事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内蒙古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大力传承弘扬“蒙古马精神”,作为第二届中国马文化节暨首届内蒙古国际马文化博览会的组成部分,由自治区党委宣传部、自治区文联等单位主办的“弘扬蒙古马精神”文艺精品创作工程——文学、油画、雕塑、摄影、蒙汉文书法篆刻、少儿绘画等六项作品征集展示工程已经启动,并将于2019年8月分别组织举办展览展示活动,现面向全球广大文艺家、文艺工作者、文艺爱好者进行征稿。

  一、指导思想和活动主题

  活动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坚持思想精深、艺术精湛、制作精良的创作标准,聚焦传承弘扬“吃苦耐劳、一往无前”的蒙古马精神,通过多种文艺表现形式,以“马”作为创作表现主体,推出一系列思想性、艺术性、观赏性相统一的优秀文艺精品,全面展示马文化蕴含的弘毅、敢当、仁厚、自敛、无畏、忠诚、刚烈、坚韧的内在精神和品质,不断丰富“马文化”和“蒙古马精神”新的时代内涵,汇聚起“建设亮丽内蒙古,共圆伟大中国梦”的磅礴精神动力。

  二、主办承办单位

  主办单位: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宣传部

  内蒙古自治区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承办单位:内蒙古作家协会

  内蒙古美术家协会

  内蒙古摄影家协会

  内蒙古书法家协会

  内蒙古网络文艺家协会

  三、作品要求和征稿时间

  (一)文学作品征稿活动

  1.体裁须为诗歌、短篇小说、散文和网络文学,蒙汉文均可。其中,诗歌每篇在100行以内,短篇小说、网络文学30000字以内,散文10000字以内。

  2.每人投稿作品数量不限,但需为原创,且未公开发表过,无版权争议,否则文责自负。

  3.稿件需注明作者真实姓名、通讯地址、邮编和联系电话。征稿时间为启事发布之日起至2019年7月1日。

  (二)油画作品展览

  1.展览共征集作品200幅,分为初评和复评。投稿作品装框后尺寸不得超过240厘米(高)×200厘米(宽)。所有投稿作品需报送作品照片(限10寸)参加初评,投稿时间为启事发布之日起至2019年6月10日,逾期不予接收。

  2.入围复评的作品,将由主办方另行通知。复评入围作品原件交送时间为通知之日起至2019年6月25日,逾期不予接收。

  (三)雕塑作品展览

  1.展览共征集作品200件,分为初评和复评。投稿作品最大边尺寸在200厘米以内,重量在150公斤以下。所有投稿作品需报送作品照片(限10寸)参加初评,投稿时间为启事发布之日起至2019年6月10日,逾期不予接收。

  2.入围复评的作品,将由主办方另行通知。复评入围作品原件交送时间为通知之日起至2019年6月25日,逾期不予接收。

  (四)摄影作品展览

  1.展览共征集展览摄影作品200幅。投稿作者应确保系投送作品的实际作者,保证所投送的作品不侵犯他人的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合法权益。

  2.所有投送的摄影作品,黑白、彩色不限,单幅、组照均可,投送作品件数不限。每组组照限4至10幅,单幅或一组组照为1件。参展作品电子文件要求统一为JPG格式,长边为120厘米,每平方英寸300dpi,精度为8,文件大小3至8M。投稿起止日期为启事发布之日起至2019年6月30日(以收到稿件日期为准)。

  3.只限网上投送稿件。建文件夹将所有作品及简要说明文档放置其中,文件夹名称按以下顺序注明:弘扬蒙古马精神-省、市(地区)-作者真实姓名-联系电话即可,然后将文件夹打包成电子文件压缩包,压缩包名称同文件夹名称,发送至征稿邮箱。作品简要说明要求100字左右,包括作品拍摄时间、地点、事件等要点,以及作者详细信息(作者真实姓名、单位、职业、通讯地址、邮编、邮箱等)。作者姓名一律不得标注在作品正面。

  (五)蒙汉文书法篆刻作品展览

  1.展览共征集展览蒙汉文书法篆刻作品200幅。投稿作品蒙古文和汉文书法篆刻作品均可,均系本人原创作品。

  2.作品要求以马为主题的历代诗词佳句、文赋等为创作内容,自作诗词尤为欢迎。风格、书体不限。不超过六尺整纸(180cm×97cm),一律竖式。篆刻作品请粘贴于四尺或六尺竖式对开宣纸上,不少于六方,两方需附边款。投稿作品要求在背后右下角用铅笔正楷注明姓名、性别、常用通讯地址、邮编、手机号码。草书、篆书、篆刻作品需另纸附释文。

  3.限于人力,未入展作品一律不予退稿。截稿日期为自启事公布之日起至2019年6月10日截止。

  (六)少儿美术展览

  1.展览共征集展示少儿美术作品200幅。分为幼儿组、小学一组(1-3年级)、小学二组(4-6年级)、初中组四个组别。本次征稿作品的绘画表现形式不限,但不包括雕塑、手工制作、书法、电脑制作及影像类作品,作品尺寸不超过60cm×60cm。

  2.投稿作品须为作者原创作品,严禁辅导老师或家长直接参与作品创作。严禁使用高仿、抄袭、复制作品参评。

  3.征稿分为初评和复评。所有投稿作品需报送作品10寸照片(每人限投一件作品)参加初评,投稿时间为启事发布之日起至2019年6月10日,逾期不予接收。作品照片背面需填写展览组别、作品题目、作者姓名、法定监护人姓名及联系电话、详细地址及所在教育机构。复评入选作品由承办方通知作者法定监护人寄送作品原件参展。原件交送时间为2019年6月25日截止,逾期不予接受。

  四、投稿方式和咨询方式

  (一)文学作品征稿活动

  投稿邮箱:b4922826@163.com

  邮寄地址:呼和浩特市机场南辅路5.5公里处内蒙古作家协会

  邮编:010011

  联系人:斯日古冷、魏杰

  电话:0471—4965313、4922826

  (二)油画、雕塑、少儿美术作品展览

  邮寄地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新华东街20号内蒙古美术馆

  邮编:010010

  咨询:于江(13804711780)

  收件人:梁秋红(15352848596)、额尔敦吐(13327120729)。

  电话:0471-6961775、6268986(传真)。

  (三)摄影作品展览

  邮箱:nmgzzqsyjxh@163.com

  邮寄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华东街20号(内蒙古美术馆)

  邮编:010010

  联系电话:0471-6288720

  咨询:乌拉汗(13019509267)

  收件咨询:边云霞

  (18647963291)

  (四)蒙汉文书法篆刻展览

  作品请用顺丰或邮政特快专递方式邮寄至:

  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机场南辅路5.5公里内蒙古书法家协会

  邮编:010011

  收件人:马静

  联系电话:0471—4915341、13654811724

  请在信封注明“弘扬蒙古马精神”字样,截稿时间以当地寄出时间或邮戳为准。

  五、作者的责任、义务和权利

  1.文学作品征稿中的优秀作品一经采用将在知名刊物、杂志及网络平台发布,并随即按有关规定支付稿费。各项展览征集到的优秀作品将由呼和浩特“中国马文化展示中心”永久收藏,主办方将向优秀作品的作者支付收藏费。未收藏的其他入展作品由主办方负责退件,主办方承担相关运输费用。

  2.主办单位对各项展览入展作者颁发作品入展证书和作品集。

  3.主办单位对参展作品有展览、研究、摄影、录像、出版及宣传权。

  六、凡送作品参评、参展作者,应视为已确认并遵守征稿通知的各项规定。本征稿启事有未尽事项,由“弘扬蒙古马精神”文艺精品创作工程组委会负责解释和协商处理。进一步详细征稿事宜请参阅内蒙古文联网站及“内蒙古文艺”微信公众平台。

  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宣传部

  内蒙古自治区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2019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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