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有效期:自公告发布之日起20个工作日;
受理征询或异议有效期:自公告发布之日起20个工作日。
联系人:周先生 楠先生
联系电话:0471-2830328 0471-2830343
电子邮件:zhoubin1@cinda.com.cn
nanding@cinda.com.cn
上述资产的交易对象为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组织,并应具备相应条件,但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资产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管理层以及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以及与参与不良债权转让的资产公司工作人员、国企债务人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有近亲属关系的人员不得购买或变相购买该资产。
上述资产的详细情况可登录我公司对外网站查询,网址为:www.cinda.com.cn。
分公司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新华大街59号
对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的举报电话:
0471-2830310
对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的举报电子邮件:
fukaiqi@cinda.com.cn
特别提示:以上资产信息仅供参考,信达公司不对其承担任何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