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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市在民生领域 专项整治中处理49人

  本报呼和浩特5月8日讯  (记者  郑学良)日前,记者从呼和浩特市纪委监委获悉,截至3月底,该市纪委监委在全市民生领域专项整治工作中,累计受理民生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线索56件,立案7件,结案24件,处理49人。其中党纪政务处分38人,组织处理11人,移送司法1人,通报曝光典型案例2批2起。

  该市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负责人介绍,2019年全市民生领域专项整治工作启动以来,该市纪委监委把开展民生领域专项整治与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整治行动、“四官”问题专项整治、“放管服”改革、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等重点工作相结合,紧紧围绕涉及民生的项目分配、审批、招投标和验收等环节违规操作、滥用职权、以权谋私问题,对教育医疗、环境保护、食品药品安全、房屋交易、征地拆迁、交通出行、民政管理、社会保障、社会治安、城市管理、市场监督及司法诉讼等涉及民生领域侵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认真分析研究梳理,细化整治措施,充分运用“231”工作模式,确保措施对症、监督精准,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231”工作模式包含“两清单、三公开、一承诺”,即:建立“职权清单”和“突出民生问题清单”,要求相关职能部门认真梳理本单位、部门与民生相关的职权清单,不涉及民生领域整治的单位要上报情况说明,针对梳理出的民生问题建立问题台账、整改台账、监督台账,确保民生领域专项整治工作落到实处;公开监督举报电话,公开民生相关办事流程、职能职责,公开“民生实事”承诺成绩单;各地区、职能部门2019年底要实现“民生实事”承诺,印发“民生实事”民意测评表,并列入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考核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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