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中央作出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大决策部署以来,全区各地各部门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紧紧围绕“深挖根治”的目标,在深化打击、深挖幕后、“打财断血”、源头治理等方面进行重点攻坚,推动专项斗争取得了新突破。
密切配合,协同作战。自治区纪检监察机关与公安机关、基层社会组织协调联动,形成强大合力,在线索搜集、落地核查、破案攻坚、源头治理上做到优势互补。自治区纪委监委与自治区公安厅联合制定了查办案件协作配合、问题线索双向移送、逐案筛查“保护伞”、联合侦办涉黑涉恶犯罪案件等4项工作制度,并建立联席会议、定期协商、“点对点”对接工作机制。各盟市、旗县(市、区)纪委监委也与同级政法机关分别建立联系沟通等制度机制,构建起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协作配合工作格局。
突出重点,依法严惩。针对我区易滋生涉黑涉恶问题的行业领域,自治区公安厅细化明确了“十七类打击重点”,向涉黑涉恶犯罪发起全面围剿。■下转第2版 ■上接第1版 成立30支直属“猎鹰突击队”,对食品药品犯罪、生态环境犯罪、涉众型经济犯罪中隐藏的黑恶势力予以重点打击。在全区部署开展“扫黑打伞铲基础”集中攻坚行动,集中侦破了一批涉黑涉恶案件,集中打掉了一批黑恶势力“保护伞”,集中铲除了一批黑恶势力经济基础。公开通缉90名重大涉黑涉恶案件在逃人员,现已抓获65人。迫于强大压力,先后有304名涉黑涉恶犯罪嫌疑人主动投案自首。
深挖幕后,打“伞”破“网”。自治区纪检监察机关坚持扫黑除恶与打“伞”破“网”同向发力,深挖彻查黑恶势力背后“保护伞”“关系网”。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全区共立案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380件,涉及厅局级干部4人、县处级干部18人、乡科级干部118人。
重拳出击,边扫边建。自治区扫黑办以“黑恶积案清零,问题线索清零”为目标,对群众反映强烈、影响大的涉黑涉恶大案,采用挂牌督办、提级侦办、异地用警等办法,重拳出击,取得了让人民满意的战果。与此同时,坚持把扫黑除恶和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结合起来,边扫、边治、边建,彻底铲除黑恶势力滋生蔓延土壤。“打财断血”,釜底抽薪。自治区政法部门在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时,深挖利益链条,依法对涉案财产采取查封、扣押等措施,坚决予以追缴、没收,彻底摧毁黑恶势力经济基础,防止其死灰复燃,卷土重来。
依靠群众,起底排查。自治区有关部门在主流媒体公布监督举报地址、电话、邮箱等,畅通网上网下举报渠道,“敞开大门”受理群众举报。通过巡视巡察、上访变下访、领导干部接访等途径,拓宽线索来源。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宣讲活动,广泛动员群众积极参与、踊跃提供涉黑涉恶线索。据统计,群众举报线索占公安机关掌握线索总数的75%。
随着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全区社会治安形势持续稳定。今年一季度,全区刑事案件同比下降5.8%,治安案件同比下降16%,极大提升了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发布会详情见第4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