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那顺孟和主持会议,副主任王波、吴团英、李荣禧、廉素、和彦苓,秘书长施文学出席会议。
会议通过了自治区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的建议议程:审议《内蒙古自治区民用建筑节能条例(草案修改稿)》《内蒙古自治区农作物种子条例(修订草案修改稿)》《内蒙古自治区乌兰牧骑条例(草案)》《内蒙古自治区国防动员条例(草案)》《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规定修正案(草案)》《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会议关于提请废止<内蒙古自治区外商投资企业工会条例>等5件地方性法规的议案》《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提请修改<内蒙古自治区城乡规划条例>等3件地方性法规的议案》;审查批准《包头市永久基本农田保护条例》《鄂伦春自治旗人民代表大会修订的<鄂伦春自治旗旅游条例>的决定》;表决批准《乌兰察布市辉腾锡勒草原保护条例》;听取和审议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实施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报告,并开展专题询问;听取和审议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发展问题清单整改情况的报告、关于推进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问题清单整改情况的报告、关于脱贫攻坚监督工作问题清单整改情况的报告;审议自治区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主席团交付的第1号至13号议案办理情况的报告(草案)(书面)、《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2019年自治区本级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报告》(书面);人事任免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