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地:包头市、鄂尔多斯市、呼和浩特市、二连浩特市等地区。
债权情况: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分公司(以下简称长城资产内蒙古分公司)拥有的债权总额272,495.08万元,其中贷款本金203,891.25万元,利息68,603.83万元。贷款方式有抵押、保证等。明细如下:
资产特点:该公告处置及营销资产主要债务人都位于内蒙古自治区,属债权资产,咨询电话0471-6908163/6908193/6908172。
交易对象: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管理层以及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以及参与不良债权转让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有直系亲属关系的人员除外)。
交易条件:一次或分期付款。
公告发布日期及有效期限: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少20个工作日。
处置方式:债权转让或以资抵债等。
上述债权本金及利息金额以本次公告基准日时点为准,仅供参考,最终以借据、合同约定、法院判决等有关法律资料为准。
合作意向: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分公司面对各界投资人市场,欢迎广大有识之士参与购买。欢迎符合交易条件的社会各界投资者踊跃参与、洽谈购买等事宜,若有异议或者购买资讯请致电或来函咨询。
上述债权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受理对上述债权资产相关处置的征询和异议,以及有关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以及其他干扰资产处置公告活动的举报。
联系人:朱先生 联系电话:0471-6908163
孟先生 联系电话:0471-6908193
赵先生 联系电话:0471-6908172
监察审计人员:
金先生 联系电话:0471-6902582
邮政编码:010010
通讯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如意和大街西蒙奈伦广场8号楼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分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