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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团结进步的“鄂尔多斯样本”

蒙古族民风民俗旅游风情节。
搏克表演。
宣传“法制乌兰牧骑”。
一年一度的乌审旗“敖伦胡日呼”文艺集会暨乌审召镇那达慕大会。
  □王晓

  温暖五月,花香情浓。一条条宽敞平整的水泥路通向千家万户、一座座养殖暖棚里牛羊满圈、一个个社区美好如画、一张张笑脸如灿烂的朝霞……这里是以蒙古族为主体、汉族占多数的多民族聚居地区,这里是各民族团结进步的“现代名城”鄂尔多斯。

  一路走、一路听、一路看,一路感叹、一路惊喜、一路赞誉……自治区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考评验收组一行看到了,听到了,感受到了:在“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的和美锦绣图上,有心手相牵的“鄂尔多斯温度”,有唇齿相依的“鄂尔多斯深情”,这是那样生动美好,宛如朵朵鲜花绽放在鄂尔多斯大地上。

  当“初评顺利通过”的捷报传来时,鄂尔多斯民族团结进步工作又是新的“起笔”……

  同频共振 共建一家亲

  “牧羊姑娘放声唱,愉快的歌声满天涯……”清晨,康巴什区第三小学的师生在合唱班学生悠扬的歌声中开始了一天的学习生活。语文课上,老师带领学生们“前往”五光十色的《葡萄沟》,感受维吾尔族的热情;课后,学生们排练《文成公主进藏》课本剧,体会汉族与藏族之间深厚的情谊。

  “民族团结进步教育要从娃娃抓起。”习近平总书记的殷殷嘱咐,在这里落地生根。该校将民族团结进步教育融入学、说、创、演、绘,在每一位学生心里播下民族团结进步的种子。这样的种子,遍洒鄂尔多斯高原,树高千尺有之,绿草如茵亦有之,百花争妍春满园更有之。

  交往交流交融,是促进民族团结、化解民族隔阂,真正成为相亲相爱一家人的“金钥匙”。

  近年来,为了不断丰富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创建工作内涵,鄂尔多斯市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作为民族工作的主线和加强民族团结的固本之举,不断探索新思路、新举措、新载体,让各民族从思想上同频共振,走出了一条具有鄂尔多斯特色的民族团结进步之路。

  ——坚持高位推动,把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列入党委、政府重要议事日程,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抓,成立了以市委书记任组长的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工作领导小组,把创建目标任务纳入到各旗区和市直各部门实绩考核中,全面落实主体责任,形成了党委领导、政府负责、各部门协同配合、全社会广泛参与的创建工作格局。

  ——坚持多元化正面宣传引导,在主题宣传、媒体宣传、校园宣传上形成立体化阵势。自1983年确定每年9月份为全市民族团结进步活动月以来,市委、市政府每年制定出台民族团结进步活动月方案,大力宣传党的民族政策等,广泛开展“民族政策法规知识竞赛”等系列活动。市财政每年设立民族团结进步教育经费200万元,专门用于全市中小学生的民族团结进步教育,构筑起涵盖从小学到大学的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体系。

  ——在将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进乡镇、进学校、进寺庙等“六进”作为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的主阵地、主渠道的基础上,增加自选动作,创新性提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六进+”工作思路,干部群众受教育面达98%以上,民族团结进步的思想基础不断夯实。

  ——全面激发草原“红色文艺轻骑兵”乌兰牧骑的优势,教育引导各族群众水乳交融、唇齿相依、休戚相关、荣辱与共,全市专业乌兰牧骑达到9支,推动成立了8支“法制乌兰牧骑”、27支“小小乌兰牧骑”。带动全市1000多个苏木乡镇(街道)、嘎查村(社区)的业余文艺团体,常态化开展自我展示、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民族团结进步文艺活动。

  ——认真组织实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1234”工程,即每年年初召开一次全市民族宗教蒙古语文工作会议,每两年举办一次全市少数民族文艺汇演,每三年召开一次民族团结进步暨学习使用蒙古语文表彰大会,每四年举办一次全市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进一步增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

  形式多样、内容生动、贴近生活的宣传活动,找准了民族感情的共鸣点和群众利益的结合点,既从大处着眼、顶层设计,又注重从小事入手、破解难题,让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深入人心,点点滴滴如春风化雨般滋润着民族团结之花。

  抱团前行 共画同心圆

  产品+设计、创新+创业、帮扶+带动、线下展示+线上销售……在东胜区兴胜街道的道木格民族文化手工艺品展厅,处处可见传统和创新并举。“政府提供了免费场地,还给了免息贷款等扶持政策,我才能坚持下来。”展厅的主人桑格巴特尔满怀感激地说。

  他既是一位创业青年,也是蒙古族手工制作技艺的传承人。从创业之初经营非常困难、差点半途放弃,到今年预计销售额突破70万元,桑格巴特尔是民族团结的真正受益者。为了将民族团结的力量传递给更多人,他发起成立了东胜区少数民族经济文化交流促进会,通过创业经验分享会、创业技能培训班等工作载体,越来越多的少数民族创业青年主动申请入会。

  让各族人民在全面小康路上一个都不能少,既是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的出发点,也是落脚点。

  在创建工作中,鄂尔多斯市财政每年安排400万元、各旗区每年安排不低于100万元经费,专门用于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同时,始终把改善民生作为根本任务,全面贯彻实施少数民族惠民政策和惠民工程,全力抓好少数民族扶贫工作,为各民族拓宽“富裕路”,共育“富裕花”。

  ——近5年来,市本级少数民族发展资金每年递增20%,2018年达到1210万元,各旗区接近3000万元,大力扶持特色产业、发展特色经济,累计实施民族特色产业发展项目868个,带动少数民族群众稳定增收。设立少数民族贫困救助金,累计发放救助金1240万元、救助少数民族特困家庭2456户。

  ——全面实施了“光明工程”“饮水工程”“畅通工程”等一系列少数民族惠民工程,努力解决少数民族群众用电难、吃水难、住房难、出行难等问题。累计投入69.5亿元,在少数民族聚居区建设了18个精品移民小区,苏木公路通车率达到100%,嘎查公路通车率达到90%,牧区照明电入户率达到98%,自来水普及率达到45%,完成了民族特色村寨项目建设目标。

  ——全面改善民族学校办学条件,建立完善民族中小学助学金制度,着力解决居住分散的少数民族群众子女就学难问题,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入学率、完学率、毕业率均达到国家指标要求。加大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力度,提高“双语”教育寄宿制中小学生生活费补助标准。从2015年起,市本级少数民族教育专项补助资金每年增长20%,2018年达到691万元,各旗区达到400万元。对蒙古族在校大学生实施每生每学年3000元、5000元、7000元的就学补助政策,全市每年补助3100万元,基本构建起了从幼儿园到大学全覆盖的民族教育资助体系。

  宽敞平坦的进村道路,圆了大家共同奔小康的梦想;设备齐全的文化阵地上,各民族群众齐歌共舞,其乐融融……“一家人都要过上富裕日子”是各族人民的共同心愿,如今,这心愿正在加速实现。

  2015年以来,全市已脱贫少数民族贫困人口4238人,目前未脱贫的建档立卡少数民族贫困户只剩11户25人。2016年底全市21个嘎查村退出自治区贫困村,2018年全市唯一的贫困旗摘掉自治区贫困旗县帽子,全市再无贫困旗区、贫困村,从整体上消除了区域贫困,民族团结进步的物质基础不断夯实。

  心手相牵 共织锦绣图

  树根变成展翅翱翔的雄鹰,红胶泥塑为神形兼具的人物,刺绣品上的牛羊、骏马、骆驼、花鸟虫鱼皆栩栩如生……在乌审旗陶尔庙嘎查,艺术魅力正在将各民族文化的精粹熔铸为团结进步的“精神标识”。

  “只要你有手艺、想干,我就欢迎,大家在一起才能交流学习,创作出更好的艺术作品”,牧民斯庆巴图特别愿意和不同民族的人一起“切磋”。2013年,会根雕、泥塑的斯庆巴图牵头成立了“吉格素泰民族工艺美术协会”,是工艺品、蒙古族服饰、雕塑等手艺人的“大本营”,这里也折射出各民族人人参与、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思想共识。

  2017年,陶尔庙嘎查被国家民委命名为第二批中国少数民族特色村寨。从此,被艺术品“烘托”着的文化旅游产业已然成为农牧民新的收入增长点。

  在创建工作中,鄂尔多斯市始终坚持党对民族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把民族团结进步创建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各项事业,与经济社会发展同规划、同部署、同落实,以青山绿水为“底板”,打着文化旅游之墨,为各民族群众创造出一幅美好家园、幸福生活的锦绣宏图。

  ——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实施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计划,各民族群众自发自愿开展植绿护绿,保护生态环境、发展生态经济、建设生态文明等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党的十八大以来,政府和治沙企业累计为各族群众提供就业机会100多万人(次),沙区农牧民人均年收入从不到400元增长到1.8万多元。2018年,全市空气优良率达到86%,年降雨量不断增加,生物种类由十几种增至530多种。良好的生态环境,是各族群众共同团结奋斗、共建美好家园的生动体现,为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注入了持久动力,为筑牢祖国北疆亮丽风景线作出了积极贡献。

  ——从2015年起,市本级财政每年安排专项资金500万元、旗区财政每年安排配套资金380万元,专门用于少数民族文化遗产的保护工作。推出了《鄂尔多斯婚礼》《森吉德玛》《永远的成吉思汗》等一批讴歌党、讴歌祖国、讴歌民族团结,体现时代精神的民族题材栏目、影视、歌舞等文艺精品力作。

  ——大力发展民族文化产业。累计投入2000多万元,在东胜区、伊金霍洛旗、乌审旗和鄂托克前旗建设少数民族传统手工艺传承发展中心和少数民族创业培训孵化基地。成立少数民族经济文化促进会和少数民族手工艺品协会,推动民族文化与民族旅游深度融合,带动民族文化资源进入市场,增强少数民族群众的自我发展能力。

  ——激活民族团结进步的“品牌”效应。成功举办了第十届全国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鄂尔多斯国际那达慕大会等国内外大型民族文化活动。每年定期举办成吉思汗查干苏鲁克大祭、城市居民集体祭火仪式等品牌文化活动,为文旅产业发展注入了活力。

  截至目前,全市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地区(单位)达182个,其中国家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地区(单位)4个、自治区级24个、市级154个。全市受国家表彰的民族团结模范集体13个、模范个人11名,受自治区表彰的民族团结模范集体104个、模范个人128名,受市委市政府表彰的民族团结模范集体423个、模范个人880名。全市有国家级民族团结教育基地1个,自治区级1个,市级9个。

  从教育战线到街道社区、从产业布局到城市建设、从文化旅游到民生红利,一个个生动的实例都在彰显着“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处处都可触摸到民族团结进步在鄂尔多斯大地的时代脉动。一幅壮美的民族团结、经济发展、民生改善、社会稳定的高质量发展画卷,正在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的征程中绘就。

  风雨同舟手足情,携手浇灌团结花。在民族团结进步之路上,鄂尔多斯兵不卸甲再出发,奔赴下一个百花满园的和美春天……

  (本版图片均由鄂尔多斯市委宣传部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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