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晋藩,汉族,1924年10月出生,山西省岢岚县人。1936年9月参加革命,1945年9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36年9月至1938年12月,先后在山西牺牲救国同盟会县分会、民族革命解放先锋队县队部抗日儿童团、民族革命战争战地总动员委员会剧团工作;1938年12月至1939年5月,在民族革命中学学习;1939年5月至1942年10月,先后在山西新军陆军暂编第一师、晋西军政干校、晋西民干校工作;1942年10月至1945年8月,先后在晋西师范学校、晋西党校学习;1945年8月至1947年10月,先后在山西省左云县任区长、武工队长;1947年10月至1949年5月,任绥蒙公安局内勤、秘书;1949年5月至1954年4月,任绥远省公安厅秘书科科长;1954午4月至1957年7月,任内蒙古检察院办公室副主任;1957年7月至1960年5月,任呼盟牙克石牧场党委书记;1960年5月至1963年3月,任呼盟农牧场管理局副局长;1963年3月至1965年10月,任内蒙古农牧场管理总局处长;1965年10月至1966年3月,任内蒙古农委计划处负责人;1966年3月至1975年5月,任呼和浩特市郊区区委副书记、区长;1975年5月至1983年4月,先后任内蒙古农牧场管理总局处长、局长兼党委书记;1983年4月至1985年5月,任内蒙古政协秘书长、党组成员、常委;1985年5月至1995年4月,任内蒙古政协常委。1995年4月离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