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内蒙古神东天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股权管理行为,提高股权管理的有效性,增强股权流动性,切实保障本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经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决定将本公司全部股份委托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管理,为公司在新三板挂牌提供必要条件。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的规定,申请行政许可的200人公司应当对股份进行确权。确权需要各股东携带相关证明资料,在本公告规定的期限内到指定地点办理股份确权登记。本次股份确权涉及各股东的切身利益,请各股东务必参加。现将股权确权登记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确权登记对象
公司全体股东
二、确权登记时间与地点
1.确权登记时间:自2019年6月11日至2019年8月10日为现场集中确权登记期间。该期间办理时间为:2019年6月11日至2019年8月10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星期六、日不休。(为防止办理时间过于集中,减少股东现场等待时间,具体办理时间以本公司工作人员通知为准)。
2.确权登记地点:
现场集中确权登记地点设4个,分别为:
(1)伊旗天隆集团大厦16楼
(2)矿区确权登记地点(和谐大厦9楼)
(3)东胜确权登记地点(地点另行通知)
(4)府谷天桥水泥厂会议室
3.具体办理时间、地点以本公司工作人员电话通知为准。
三、确权登记所需资料
请法人股东根据本公告附件1.1《法人股东确权材料清单》,自然人股东根据本公告附件2.1《自然人确权材料清单》准备并填写相关资料到确权登记地点进行现场确权登记。(本公告附件请在本公司官方网站http://www.tianlonggroup.com.cn/本公告页面下载。)
本次股权确权需对相关资料进行实质性审核,请各位股东务必认真阅读本公告及附件1.1或2.1内容,携带完备的股权确权资料。如股东所提供资料不完备或不符合律师见证要求的,见证律师将根据实际情况要求补充提供相关资料。
另,请各位股东携带分红账户银行卡原件及复印件1份进行分红账户确认登记。
四、重要提示
1.本次股权确权直接关系到各位股东的股东权益,请各位股东仔细阅读本公告及本公告附件,按要求如实填写股东登记表,并及时提供相关资料。自然人股东应亲自办理现场确权登记。
2.本次股权确权登记将由律师见证并由公证处公证。如在见证或公证过程中发现股东股权权属尚未明晰或有争议,或存在其他不符合现行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情形的,本公司将暂不予办理该股东股权确权登记,待相关问题依法解决后再进行股权确权。
3.如股东未按本公告及本公告附件要求提供相关确权资料,导致相关股权状况无法进行确认的,由该股东自行承担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4.本次现场集中确权不向股东收取任何费用。为保证确权工作顺利进行,请各股东在规定时间内从速办理。如有股东未在现场集中确权登记期间办理所持股权确权的,将由该股东自行到见证律师及公证处指定地点办理确权登记,所发生的所有费用(包括律师见证费及公证费)均由该股东本人承担。
5.现场集中确权登记期间,本公司将不予办理股份协议转让、股权质押业务,只受理股权冻结、股东基本信息变更登记、司法判决过户、股权确权所需过户业务。
6.本次股权确权登记是将公司股权委托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管理并在新三板挂牌的必要程序,也是各位股东行使股东权利的依据和条件。若股东不进行股权确权登记,则该股东将因其股权权属不清而无法行使股东权利(如无法参加股东大会、无法获得分红等),只有进行股权确权后方能行使股东权利和获得分红等。
7.股东完成股权确权登记后,所提供的信息发生变更的,请于变更发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联系,并提供相关的资料。
8.如有任何疑问,请及时与本公司联系。
联系人:康伟
咨询电话:0477-8959963
特此公告
内蒙古神东天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