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做好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发行及项目配套融资工作的通知》,亮出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发行和管理的新规。
专家和业内人士表示,新规将进一步健全地方政府举债融资机制,推动地方政府规范举债融资的“前门”开大开好,有利于增加有效投资,促进宏观经济良性循环,提升经济社会发展质量和可持续性。
具体来看,通知从支持做好专项债券项目融资工作、进一步完善专项债券管理和配套措施、依法合规推进重大公益性项目融资、加强组织保障等方面,提出了相关工作要求。
“总体上看,此次发布的新规是财政货币政策协调发力的体现,有助于促投资、稳增长、防风险。”中央财经大学中国公共财政与政策研究院院长乔宝云说。
专家和业内人士认为,新规有助于正面引导地方政府履职尽责,依法合规做好专项债券发行及项目配套融资工作,用改革的方法开大开好地方政府规范举债融资的“前门”。
“此前,地方上对专项债券资金的用途还存在一定的顾虑和疑惑。新规更加明确了资金用途,更加厘清了政府和市场的边界,将推动依法依规通过市场化融资解决项目资金来源。”国家发改委投资研究所投融资室主任祁玉清说。
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提出,今年拟安排地方政府专项债券2.15万亿元,比去年增加8000亿元。财政部数据显示,今年前5个月,新增地方政府债券累计发行14596亿元,其中新增专项债券8598亿元,新增债券主要用于在建项目建设。
“在新规发布后,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发行将更加规范、成熟,有利于增加地方有效投资、推动经济平稳增长。”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金融研究中心主任赵全厚说。
允许将专项债券作为符合条件的重大公益性项目资本金是新规的一大亮点。
“这一举措解决了很多重大项目建设缺乏资本金的问题,有助于保障国家一些大的交通设施、重大项目建设如期完成。”赵全厚说,新规还鼓励多渠道筹集重大项目资本金,综合施策进一步支持稳定增加有效投资。
专家分析认为,通知的发布还将推动地方政府举债融资机制更加完善,疏堵并重将“开大前门”和“严堵后门”协调起来,进一步助力防范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
近年来,我国高度重视地方政府债务风险防范,加快建立健全规范的地方政府举债融资机制,逐步形成覆盖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各个环节的“闭环”管理体系。
在祁玉清看来,新规依然体现了对地方政府债务严管的态度。比如,区分不同类型情况,分类合理明确金融支持标准;从严设定政策条件,严禁利用专项债券作为重大项目资本金政策层层放大杠杆等。
“此次发布的政策中最关键一条就是不增加隐性债务,这是所有工作开展的基础和底线。”乔宝云说,通过“严堵后门”绝不放松,“开大前门”更加规范明确,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将会更好地被防范和化解。
(新华社北京6月10日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