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悉,根据协议,双方将密切配合,筑牢“口岸、境内”卫生检疫防线,及时开展境内外疫情收集,定期进行风险评估,发挥各自职能和技术优势加强境内联控,联合应对口岸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建立并完善疫情信息通报制度和信息共享机制,定期互相通报口岸及境外传染病疫情信息和地方传染病疫情信息。当地海关对发现的一般传染病病例定期向地方卫健委通报,对检疫传染病、新发传染病、重要传染病及可疑病例,及时向地方卫健委通报。地方医疗卫生部门发现的输入性传染病病例卫健委应及时通报当地海关。
巩固和完善口岸传染病病例移交和定点医疗制度,也是合作协议的重要内容之一。双方约定,全区各地卫健委负责指定口岸传染病病例移交和定点收治医院,当地海关及时将检疫传染病、新发传染病、重要传染病及可疑病例移送定点收治医院进行隔离治疗或留院观察。当地海关与地方卫健委建立口岸传染病的交接、信息反馈等联络协作机制,并定期更新。此外,合作协议还明确,将根据需要联合开展中蒙国际间传染病防控交流合作,联合开展口岸及边境地区自然疫源性疾病监测,联合举办传染病防控、检测等方面的培训班,联合举行口岸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演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