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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念内蒙古自治区人大常委会设立40周年座谈会召开

李纪恒作出批示
  本报9月23日讯  (记者  章奎)9月23日,纪念内蒙古自治区人大常委会设立40周年座谈会在呼和浩特召开。

  自治区党委书记、人大常委会主任李纪恒对全区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工作作出批示。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那顺孟和出席会议并讲话,副主任王波主持会议,副主任吴团英、廉素、和彦苓,秘书长施文学出席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对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工作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全国人大纪念地方人大设立常委会40周年座谈会精神、省级人大常委会秘书长工作交流会精神、省级人大立法工作交流会精神,对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全国人大有关会议精神作出安排部署。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有关工作委员会、部分盟人大工委和市、县两级人大常委会主要负责同志作了交流发言。

  李纪恒在批示中指出,40年来,自治区历届人大及其常委会始终按照党中央要求,紧紧围绕自治区党委贯彻落实党中央大政方针的决策部署,认真行使宪法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规范前行,创新提高,形成了人大工作的“内蒙古特色”,为全区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作出了重要贡献。希望全区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立足当地实际,总结经验做法,探索推进各项工作取得新突破新进展。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全面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高质量做好立法、监督、代表等各项工作,更好发挥各级人大职能作用。密切同人民群众的联系,切实加强自身建设,推动地方人大工作与时代同步伐、与改革同频率、与实践同发展,不断开创内蒙古人大工作新局面。

  会议全面总结了40年来自治区人大及其常委会走过的不平凡历程,对继续谱写新时代人大工作新篇章提出要求。会议强调,要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和统领人大工作,不断提高运用党的创新理论指导实践、破解难题、推动工作的能力。要毫不动摇坚持党对人大工作的全面领导,牢牢把握各级人大是党领导下的政治机关的定位,凡是党中央和同级党委作出部署、人民群众期盼、属于人大职权范围内的工作,都要全力以赴完成。要充分发挥人大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协调推进重要领域立法,为改革发展稳定筑牢法治根基。要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推动人大监督工作更有成效、更具权威。要尊重代表主体地位,组织代表高质量提出建议,督促承办部门高质量办理代表建议。要不断加强自身建设,全面提升全区人大工作整体实效,推动我区人大工作开新局、谱新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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