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失声明
●不慎将焦哲、樊素芳购买的内蒙古和信荣锦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开发的溪峰尚居小区7号楼1单元502室的契税收据(收据金额:2909元整)、公共维修基金收据(收据金额:4362元整)丢失,特此声明。
●不慎将冯国茂,张海燕购买的呼和浩特市荣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的楠湖郦舍小区16号楼一单元501号的首付款收据一张(金额:94172元)丢失,声明作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