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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政府权力“瘦身”市场“强身” 推进高质量发展

——自治区行政权力压减工作情况答记者问
  压减规范行政权力事项,是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转变政府职能的重要举措,是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推动简政放权、破解服务群众“最先一公里”和“最后一公里”问题的有效手段。 2019年12月3日,自治区人民政府印发了《内蒙古自治区关于公布自治区本级权责清单(2019年)和取消下放行政权力事项目录的通知》。为营造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舆论氛围,宣传深化改革的经验做法,促进公众对行政权力压减工作的了解,日前本报记者就自治区行政权力压减工作进展情况和下一步具体部署安排专访了自治区政务服务局局长鲍建中。

  记者:什么是行政权力?都包括哪些?为什么要实行权责清单制度?

  鲍建中:行政权力,是指行政机关或者法律、法规授权组织依法作出的,影响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权利、义务的行为。包括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给付、行政监督检查、行政确认、行政奖励、行政裁决以及其他行政权力。推行地方各级政府工作部门权责清单制度,是党中央、国务院部署的重要改革任务,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重要举措,对于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建设法治政府、创新政府、廉洁政府具有重要意义。

  记者:自治区人民政府为什么开展行政权力压减工作?

  鲍建中:压减行政权力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推进政府职能转变、深化“放管服”改革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放管服”改革,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特别在今年全国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电视电话会上,要求各地区进一步压减行政许可,推动简政放权向纵深发展,持续为市场主体松绑、铺路。同时,压减行政权力是我区持续改善营商环境,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必然选择。在经济下行压力持续加大的情况下,还存在一些与发展不相适应的问题亟待解决。今年以来,自治区召开多次会议安排部署“放管服”改革工作,自治区领导多次专题听取“放管服”改革工作汇报,并在多个场合对推进简政放权、优化营商环境等工作作出重要指示。只有把该减的权力逐步减到位、该放的权力还给市场和社会,才能让市场充满干事创业的机会,让市场主体充满活力和激情,增强发展内生动力,促进自治区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记者:您能不能介绍一下行政权力压减工作整体情况?

  鲍建中:按照自治区人民政府第15次常务会议关于进一步压减自治区本级权责清单的要求,2019年7月以来,在自治区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领导下,由自治区政务服务局牵头,自治区党委编办、司法厅参与,开展了自治区本级权责清单梳理压减工作。此项工作时间紧、任务重,为顺利推进压减工作,经学习考察广东、浙江等先进地区经验做法,在充分研究、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基础上,自治区印发了《进一步梳理压减自治区本级行政权力工作方案》,明确了主要任务即围绕简政放权、推进执法重心下移,结合机构改革后机构职能调整、法律法规立改废、国务院取消下放行政许可事项等实际情况,对自治区本级权责清单进行梳理压减,实现能压尽压。随后召开压减行政权力工作调研培训会,进一步解读了压减工作原则、方法、要求等,统一了思想认识和政策口径。8月底,根据机构改革后机构职能调整、法律法规变化等情况,组织工作力量对机构改革后涉及的39个部门的行政权力事项进行梳理调整,实现了权力归位。在此基础上,各部门提出了对本部门权责清单的初步压减意见,经过初审、复审、自治区党委编办和司法厅合法性审核和审核确认等环节, 11月11日,自治区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了《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本级权责清单(2019年)》。自治区本级3278项行政权力压减为947项,压减比例为71%,取消下放(含执法重心下移)行政权力1364项。通过取消和下放行政权力,对行政权力重新进行调整和归位,做到“还权于民”“还权于基层”,自治区本级实现了“权力瘦身”,为自治区进一步提高政务服务水平奠定了坚实基础。至此,自治区人民政府本级行政权力压减工作圆满完成。

  记者:本次行政权力压减工作有什么特点?

  鲍建中:一是组织协调有力。自治区人民政府高度重视深化“放管服”改革工作,几次听取相关工作情况汇报,作出安排部署,要求各级各部门必须把深化放管服改革摆在重要位置,主要领导要亲自抓。自治区人民政府第15次常务会议就进一步压减自治区本级权责清单工作提出明确要求,强调各部门必须下决心,能取消下放的必须取消下放,保留下来的要拿出充分理由。二是部门高度重视。各相关部门迅速行动,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政府决策部署,按要求、按时限圆满完成各自工作任务。三是充分沟通协作。为推动压减工作顺利开展,积极与39个部门充分沟通对接,采取现场审、集中审、上门审等方式,对事项较多的重点部门开展了集中审核,主动赴文化和旅游、农牧、交通运输、林草等部门讲解政策要求,面对面逐项开展压减工作。四是工作流程规范。为深入推进压减工作,印发了《关于做好压减自治区本级行政权力复审及后续相关工作的通知》,细化了审核标准、工作程序和工作要求。所有部门提交的复审意见均由自治区党委编办和司法厅进行合法性审核并依法修改。

  记者:这次压减工作的原则是什么?

  鲍建中:这次压减工作主要围绕六个原则开展。一是对不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要求的权力事项予以取消。二是对国务院决定取消的权力事项予以取消。三是除法律法规明确审批层级或涉及重大公共安全、人民生命健康财产安全等事项外,将直接面向群众、量大面广、由基层实施更方便有效的审批事项予以下放。四是将基层一直在执行,自治区本级基本不执行,且法律法规规章并未明确必须由自治区级执行的行政权力,予以执法重心下移。五是对不符合《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基础清单编制规范》的事项,一律不编入权责清单。六是对根据法律法规等规定能够合并的事项进行合并。

  记者:这次压减工作有何创新之处?

  鲍建中:一是清单管理创新。针对压减工作中遇到的具体问题,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例如:对虽有法律法规依据,但近年来因没有管理对象或在实际工作中不行使的部分行政权力事项进行冻结,不再列入权责清单,如确有需要按照程序启动;进一步规范行政权力类别,参照国家政务服务事项和监管事项有关要求,将“行政裁决”从原有清单中其他行政权力类别中单列出来,将原有清单的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两个类别合并为“行政强制”类别,使得清单更为规范;在梳理时全面参照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国家政务服务事项和监管事项等,确保权责清单编制科学、规范。二是压减方式创新。此次压减工作更加注重贴近部门工作实际。一方面积极推动基层一直在执行,自治区本级基本不执行,且法律法规规章并未明确必须由自治区级执行的行政权力事项执法重心下移。另一方面对自治区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设定的权力事项进一步梳理,将其中不符合当前改革要求的事项进行及时清理,要求不符合“放管服”改革要求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进行修改。

  记者:下一步计划开展哪些相关后续工作?

  鲍建中:一是按照自治区人民政府要求,做好取消下放(含执法重心下移)行政权力事项移交承接工作,确保放得下、接得住、管得好。对取消下放的行政许可等权力事项,加强事中事后监管,防止出现监管真空。二是按照深化“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要求,将自治区保留的行政权力事项在政府门户网站公布,进一步优化流程、简化程序,减少办事环节、材料及时限,并于2019年12月底前完成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工作。大力推动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理,强化对行政权力的监督,不断提高政府效能,最大程度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三是督促盟市和旗县(市、区)抓紧开展本级权责清单调整及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工作,盟市要在2020年3月底前完成,旗县(市、区)要在2020年4月底前完成。四是对由自治区地方性法规或政府规章设定的行政权力事项不符合深化“放管服”改革要求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由自治区司法厅尽快按照法定程序推进修改完善。五是不断完善权责清单管理的运行监督机制,加强对权责清单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切实维护权责清单的严肃性、规范性和权威性。真正实现政府权力“瘦身”,市场“强身”,推进自治区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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