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要求,各部门要认真落实自治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落实疫情防控风险等级调整要求全面推进企业复工复产的通知》精神,在严格落实“外防输入”满足疫情防控措施的基础上,做到“应放尽放”,让人员、物资流通起来,让市场尽快繁荣起来。推进复工复产工作组各成员单位,要全面提高复工复产服务便利度,不得再设置复工复产前置约束条件,不得索要证明、不得采取审批或备案等方式延缓企业开工。要及时清理复工复产政策堵点,从制度机制上解决过度防控的问题。要进一步放宽复工复产务工人员限制,全面实施“健康码(卡)”管理,持有绿色“健康码(卡)”的人员可直接上岗(湖北省除外)。要健全完善复工复产投诉受理机制,设立专人专线,开辟在线咨询服务,统筹解决复工复产擅自设置条件、人员通勤困难、货物运输受阻、过度执行过时政策等突出问题。要不断强化复工复产的监管服务,夯实防控主体责任,建立完善复工复产企业防疫工作报告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