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 财政厅关于组织申报2020年内蒙古自治区重点产业(园区)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的通知》(内经信投规字〔2020〕38号),在各盟市申报项目的基础上,经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财政厅共同委托有资质的中介机构评审和部门审核,现将符合2020年内蒙古自治区重点产业(园区)发展专项资金(第一批)支持条件的项目予以公示。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向内蒙古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提出。提出异议者,须采取书面形式,写明提出异议的事实依据、真实姓名、工作单位、地址邮编和联系方式等。查询项目名单请登陆内蒙古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门户网站(http://gxt.nmg.gov.cn/)。 公示时间:2020年3月25日—3月29日
自治区工信厅联系人:杜春宇 马国银
联系电话:0471—4825121 4826513
内蒙古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0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