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区择优对自治区本级事业单位 引进的高层次人才给予科研支持
此次科研支持申报对象为自治区直属事业单位和部门所属事业单位2019年度引进,符合《内蒙古自治区人才引进和流动实施办法》规定的引才范围并已正式办理入职手续的人才。引进人才科研启动支持经费由自治区人才开发基金承担,经费一次性核定拨付到用人单位,由用人单位负责监督使用。要求申报人要紧密结合自己的专业、学科建设需要开展科学研究工作,保证拟开展科研项目的前沿性与创新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