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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良药”专治“上热中温下冷”

  □本报记者  于海东

  在整改落实自治区纪委监委“两个责任”督导反馈、日常监督检查以及巡察工作中发现的问题时,“上热中温下冷”现象,经常成为影响工作实效的一个“病症”,近日,乌海市开始在全市开展工作,对“上热中温下冷”的症结下“猛药”,大力推动全面从严治党。

  “分级抽查述职”,就是要求被抽查的各级领导干部根据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特别是履行“一岗双责”情况述举措、述成效、述问题、述打算,述职情况要建档进行考核评议。评议结果存入个人廉政档案,必要时公之于众接受群众监督,促使各级领导干部扛责任、勤督查、深调研、常谋划。

  记者从乌海市纪委监委了解到,分级抽查述职是全市“一盘棋”,抽查述职工作在市、区、镇(办)三级同步开展、分级进行,最终实现抽查层级与述职对象的双重“全覆盖”。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实行“分级管理、层层负责”的工作模式。市本级层面,市委书记抽查市委常委会班子成员,市人大常委会、政府、政协党组书记,各区区委书记;市委副书记、市长抽查市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各区政府领导班子全体成员;市委各常委抽查各自主管部门、分管领域市直部门领导班子成员。以此类推,还分别确定了市人大常委会、政协党组书记和市人大常委会、政府、政协领导班子成员的抽查范围。在规定抽查范围以外,必要时可以“提级抽查”分管领域的各级领导干部。各区、市直各部门比照市级模式同步开展,在党委(党组)一届任期内必须完成对全体抽查对象述职“全覆盖”。

  同时,各级被抽查人的述职考核评议结果都将进行加减赋分,列入其所在地区、部门领导班子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考评总分中。对述职评议为“较差”的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其所在的班子年度考核不能评定为“优秀”等次;对述职评议为“较差”的副职领导干部,取消年度考核评优资格。此外,各级纪委监委还将把抽查述职发现问题整改工作纳入党风廉政建设日常监督范围,对整改中态度消极、不作为、慢作为造成严重后果和不良影响的,坚决追责问责、通报曝光。

  乌海市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表示,开展这项工作就是落实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这也是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核心地位和党中央权威的重要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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