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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道堂”案未报案登记截至24日

  新报热线(记者  刘  惠)  《北方新报》曾对“金道堂”案进行过多次报道。昨日记者了解到,“金道堂”案后资产处置工作小组11月17日再次发布公告称,为有序推动“金道堂”案清退工作顺利进行,参与人早日拿到清退款,受理未报案登记截止日期为本月24日,过期不登记者责任自负,登记地点是呼和浩特市信访局1楼大厅。

  此外,11月16日~12月4日期间,专案组将对参与人提出的疑义进行复核,同时对新报案登记参与人的交易信息进行鉴定审核。参与人注册平台第二次开放时间为12月4日9时~12月17日24时。此次核查参与人范围为:一是在第一次核查期限内未进行注册登记的参与人;二是在该案诉讼期间进行报案登记的参与人;三是在2017年11月6日~11月24日期间报案登记的参与人。在第二次开放时间内,参与人未注册及未确认自己交易信息的,专案组视为参与人主动放弃清退款,其清退款将依法上缴国库。

  此次公告指出,为公平、公正、公开做好善后处理,严禁参与人和本人购买的多份合同中以其他人名字重新报案登记;严禁已报过案的参与人,分成多名报案人进行登记;严禁参与人对盈利合同剔除隐瞒。如有以上情况,专案组不予受理,一律视为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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