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0月15日,赤峰市发生一起交通事故,其中一事故车辆在某财险公司报修,被送到一家修理厂进行修理。期间,修理厂修理工刘某某私自将未修理的事故车辆开到红山区桥北粮油市场附近,然后驾驶自己的私家车制造与事故车辆追尾的假现场,骗取了保险公司的赔偿金36819元。2018年3月20日,红山区公安分局经侦大队民警接到保险公司的报案后,通过调查取证,确定刘某某的私家车与事故车辆追尾是伪造的事故现场,刘某某涉嫌保险诈骗。4月2日,迫于压力,刘某某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经审讯,刘某某对伪造虚假事故现场骗取保险的行为供认不讳。
目前,犯罪嫌疑人刘某某已被刑事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