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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歉

  2011年9月8日《内蒙古日报》(汉文版)第七版刊登了署名晓荷的文章,标题为《蒙古族抗日英雄奇俊峰》;2012年3月22日,《内蒙古日报》(蒙文版)副刊“人物”专栏将该文章翻译成蒙古文刊发;2014年12月10日,《北方新报》第二十五版刊发题为《奇俊峰名垂千古  郝游龙遗臭万年》的文章。

  上述文章刊发过程中,存在把控不严,没有深入调查之实,严重损害了额宝斋(额日和道尔吉)同志名誉,给社会和额宝斋亲属带来了负面影响。今后,我们将以此为鉴,不断提高年轻编辑和主管业务负责人的政治素养与政策水准,杜绝此类事件的发生。在此,郑重向额宝斋亲属旺庆苏荣、苏达那木旺吉拉、乌云其其格、特木热、敖登格日勒、土格生、格日勒、陶格图、呼群、苏和、金万仓、金卫刚、孟和、敖特恒(曾用名敖特根)、阿拉腾仓、斯仁尼玛、格日勒其其格表示诚挚的歉意!

  内蒙古日报社 

  2018年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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