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报指出,在大气环境质量方面,全国338个地级及以上城市中有99个城市环境空气质量达标。338个城市平均优良天数比例为78.0%,细颗粒物(PM2.5)年平均浓度为43微克每立方米,同比下降6.5%。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区域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分别为64微克每立方米、44微克每立方米、34微克每立方米,与2013年相比分别下降39.6%、34.3%、27.7%。北京市PM2.5平均浓度为58微克每立方米,比2016年下降20.5%,与2013年相比下降35.2%。
这份公报是由生态环境部会同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自然资源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等11个部门共同编制完成,数据来源以国家环境监测网提供的数据为主,同时吸收相关部委提供的信息。(曹 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