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自治区民政厅了解到, 此次治理重点在腐败问题方面,将以财政供养人员和嘎查村(居)委会干部、低保经办人员特别是民政部门干部职工近亲属违规享受低保为重点,严肃查处农村牧区低保工作中的“人情保”、“关系保”问题。结合“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的集中整治,严厉惩治旗县、苏木乡镇两级低保经办人员和嘎查村(居)委会干部在农村牧区低保工作中,利用职务便利贪污侵占、虚报冒领、截留私分、吃拿卡要、优亲厚友等违法违纪问题。在作风问题方面,将坚决纠正农村牧区低保工作中“四个意识”不强、责任不落实、措施不精准和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作风问题。(下转2版) (上接1版)认真整改农村牧区低保工作中作风漂浮、敷衍塞责、不敢担当,对群众申请推诿、刁难、不作为、慢作为,申请受理审核审批公示主体责任不落实、审核审批时限拖延过长、效率低下等问题。认真纠正低保动态管理不到位,监督检查流于形式,未公开投诉举报电话或电话开而不通、开而不用,日常监督不深入、不持久、无实效等问题。
此外,在兜底保障政策落实不到位问题方面,将认真摸清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中丧失劳动能力的贫困家庭底数。坚决纠正对低保对象和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二选一”和片面要求提高或降低两类对象重合比例情况,督促基层认真落实渐退帮扶政策。在管理不规范问题方面,将认真梳理低保申请受理、审核审批、公开公示、资金发放程序不完整、不规范及未“按户施保”、未“按标施保”、“保人不保户”、“按年龄施保”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