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部门:不断扩大残疾人接受职业教育机会
《意见》要求,职业院校要通过随班就读、专门编班等形式,逐步扩大招收残疾学生的规模,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接收符合规定录取标准的残疾学生入学;现有残疾人职业院校有针对性地开设适合残疾人学习的专业,积极探索设置面向智力残疾学生、多重残疾学生的专业或方向,扩大残疾人就读专业的选择机会,同步促进残疾人的康复与职业技能提升。同时,各地在落实职业院校生均拨款制度的同时,适当提高接受职业教育残疾学生的生均拨款水平,用好残疾人事业发展资金、就业补助资金等。
(张 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