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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世纪华盛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一直处于正常经营状态。刘勇、刘伟凡公告所称2018年3月14日《股东会决议》,作为公司大股东周胜利没有被通知参会,对该《股东会决议》内容亦不知情,该《股东会决议》不符合《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具备法律效力,现内蒙古世纪华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营业执照、公章、合同专用章、财务专用章、法人专用章等均由现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周胜利合法持有,任何以报纸公告形式要求作废上述文件公章均属无效行为,我公司从来没有向工商局等行政部门申请重新刻制印章等行为,因此个别人员在法定代表人未同意的情况下擅自作废印章等行为均属违法行为,我公司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内蒙古世纪华盛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2018年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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