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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小饭桌”立规矩,这个可以有!

  文/刘予涵

  为了加强学生“小饭桌”管理,规范经营行为,保障学生饮食安全,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呼和浩特市学生“小饭桌”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从备案管理、经营管理等方面强化管理,让“小饭桌”更安全。(10月25日《北方新报》)

  近年来,城市学校周边出现了很多“小饭桌”,“小饭桌”解决了孩子们午餐就餐难的问题,还能为孩子提供看护和休息的场所,因而很受家长青睐。然而,由于缺乏有效监管与制约机制,一些“小饭桌”出现了无序失范现象,其安全、卫生状况令人担忧。

  “小饭桌”大多集中在学校周边居民楼,呈现多、杂、散的状态,从业者素质参差不齐,普遍缺乏卫生和营养知识,有的人甚至连健康体检都没做过,孩子们的安全健康缺乏保障。一个“小饭桌”,往往能吸引十几甚至几十个孩子前来就餐,一旦出现食品安全事故,后果不堪设想。

  虽然“小饭桌”遍地开花,但至今国家没有针对“小饭桌”出台专门的法律法规,餐饮、住宿等相关行业的法律法规也不适用于该业态。“小饭桌”监管涉及工商、消防、食药监等众多部门,但因为没有明确具体的监管规定,导致“小饭桌”经营存在着管理“盲区”。

  不以规矩,不能成方圆。饭桌虽小,却关系着孩子的安全和健康。现在首府及时出台了“小饭桌”管理办法,目的就是填补监管空白,促进“小饭桌”良性发展。笔者以为,此举甚好,既让“小饭桌”开办者有章可循,也让管理部门有法可据,更让家长和社会各界放心。由此看来,给“小饭桌”立规矩,不仅可以有,更值得其他地方借鉴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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