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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交安全需要多重保障

  文/庞  岚

  在重庆万州公交车坠江事件发生后,一些地方出台了新的政策保障公交车司机的安全驾驶。南京公交集团表示,当前,他们要求南京公交司机面对纠纷“打不还手,骂不还口”,下一步,还将加强对公交司机的安全教育,尽快在过江线路上加装驾驶室隔离门。

  前些年,在很多公交车、长途客运车、大巴车上,我们都曾看到过这样的标语——“请勿与司机交谈”,人们渐渐也形成了一种意识,即不干扰司机的驾驶行为,从而保障自己和他人的安全。

  然而如今时常发生乘客和司机交谈、吵架的现象,甚至还有极个别人竟然在司机开车时,与其打架、纠缠。正所谓亡羊补牢为时未晚,在悲剧发生之后,理应多想办法去确保交通安全,尤其是公共交通工具上不特定人群的出行安全。

  首先,公交车上加装隔离门是非常必要的。尽管悲剧发生后,很多人从司机和乘客的素质上发表评论,但此前醉汉抢夺公交车方向盘、乘客突发精神疾病袭击驾驶员的事情也时有发生,所以说提高人的素养固然重要,但加装隔离门,确保司机的驾驶行为不受干扰更为重要。

  其次,公交车上配备安保员也是非常必要的。紧急情况下发挥安全保卫的作用,平时为乘客提供一些服务,是一种很好的选择。事实上,早在2014年个别城市发生公交车纵火案之后,公安部就曾建议每列地铁列车、每辆公交车配备安全员。

  至于现在一些地方公交系统设立的“委屈奖”,鼓励司机“打不还手,骂不还口”,这个可以有,但不是最重要的。异常情况发生时,司机首先要做的不是委屈自己、纵容无理乘客,而是靠边停车,然后报警等待警方处理。

  只要不是精神疾患发作,那么抢夺公交车司机方向盘的行为,都应该被追究法律责任——无论这种行为是否导致了事故的发生。而一旦任性妄为的乘客因为殴打公交车司机、抢夺方向盘造成严重后果,则应以“危害公共安全罪”提起公诉。

  当然,乘客的正常维权渠道也应进一步畅通,比如车厢内明示投诉举报电话,或者提供可以上传视频的电子平台,从而让乘客可以随时投诉公交司机存在的随意并线、猛拐急刹、甩站等问题。

  对于妨碍交通安全的立法和执行必须要到位,这一点不妨看看“他山之石”:美国新泽西州的公交车上,司机座位背后的牌子上写明了州法律对公交司机人身安全保护的规定:“胆敢袭击司机,将罚款7000美元并处以5年监禁。”纽约市曼哈顿所有公交车的车门外面,都明确标示着对公交司机保护的严格规定:“纽约州法律规定,对侵犯公交司机者将处以7年监禁的重罪。”

  公交安全不可小觑,除了设备、人员方面的保障,法律是强大的一道防线,再加上严厉的执行力度,才能为公共交通安全上多重安全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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