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白皮书介绍,我国宪法确认了公民人格权。党的十九大再次强调保护人民人身权、财产权、人格权,彰显了保护人格尊严、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的人文关怀。民法通则和侵权责任法进一步建立了人格权保护体系。民法总则专设“民事权利”一章,其中对人格权作了专门规定。2018年8月,提请审议的民法典各分编草案中,设立了独立的人格权编。
白皮书指出,我国已废止收容遣送制度和劳动教养制度。大力推进户籍制度改革。2014年,国务院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进一步放宽了户口迁徙政策限制,促进有能力在城镇稳定就业的常住人口有序实现市民化。2017年,全国户籍人口城镇化率达到42.35%,比2012年提高7个百分点。党的十八大以来,共为1400余万无户口人员办理了落户,全国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问题已经基本解决。
白皮书还指出,我国严格依法保障住宅不受侵犯、通信自由和信息安全。2017年,公安机关开展专项行动,集中办理了一批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的案事件,泄露公民个人信息案事件得到有效遏制。
(王 琦 申安妮)
【相关新闻】 2004年以来中国累计提供国际人道主义援助300余次
新华社消息 国务院新闻办12月12日发表的《改革开放40年中国人权事业的发展进步》白皮书介绍了中国开展人道救援的情况。自2004年以来,中国累计提供国际人道主义援助300余次,平均年增长率为29.4%。
白皮书介绍,改革开放之初,中国的人道主义援助以支援发展中国家应对严重自然灾害为主,其中包括向遭受严重旱灾的一大批非洲国家、遭受特大风灾的孟加拉国等国提供紧急援助。2001年以来,中国逐渐加大对国际人道主义援助体系的参与度,积极参与联合国机构主导的国际人道主义援助活动,援助规模逐年扩大。2014年3月西非多国爆发埃博拉疫情,中国向受灾地区提供四轮援助,总额达7.5亿元人民币,派出专家和医护人员累计超过1000人次。
白皮书说,中国不断制定并完善有关国际人道主义救援法律法规和工作机制,重视加强与联合国机构和民间组织在人道主义援助领域的合作。1979年中国加入联合国儿童基金会、世界粮食计划署,恢复了在联合国难民署执委会的活动,并多次向其捐款捐物。
此外,根据白皮书,中国始终致力于与各国共同维护国际和平,支持国际和地区反恐合作,为世界人权事业发展营造和平和谐的环境。截至2018年5月,中国累计向苏丹、黎巴嫩、柬埔寨、利比里亚等国家和地区派出维和军事人员3.7万余人次,先后派出维和警察2700余人次,参加了约30项联合国维和行动,是联合国安理会常任理事国中派出维和人员最多的国家,是联合国维和行动第二大出资国。
(丁小溪 赵修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