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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黑猫警长”索赔10万,该吗?

  近日,一位自媒体博主发文称,因为一篇阅读量只有18次的微信文章,他被上海美术电影制片厂告上法庭,索赔10万元。这名博主认为上美厂索赔额度过高在网上发帖“吐槽”,引来网友关注。

  不少人以为黑猫警长图片不存在版权问题,因为其随处可见。其实不然,我国《著作权法》明文规定,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作品的,将承担停止侵害、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在自媒体兴盛的网络时代,随意挪用、滥用他人原创作品正成为某种习惯甚至是畸形时尚。流传甚广的黑猫警长发起侵权诉讼,可说是一次很好的知识产权侵权需承担法律责任的警示课。

  (据《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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