往期阅读
当前版: 02版 上一版  下一版
上一篇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涉嫌贪污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 王凤山被提起公诉

  新报讯(记者  王利军)  12月20日,自治区检察院发布消息,鄂尔多斯市政协原主席王凤山(正厅级)涉嫌贪污罪、受贿罪、滥用职权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一案,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乌兰察布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乌兰察布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起诉书指控:被告人王凤山利用职务便利,非法占有公共财物,数额巨大;利用先后担任原伊克昭盟东胜市市委书记、鄂尔多斯市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常务副市长、政协主席等职务上的便利或者利用本人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单独或伙同他人索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身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致使国家遭受重大经济损失;财产、支出明显超过合法收入,不能说明来源,差额巨大,依法应当以贪污罪、受贿罪、滥用职权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上一篇    下一篇
 
     标题导航
   第01版:一版要闻
   第02版:内蒙古·综合
   第03版:内蒙古·首府
   第04版:新报热线
   第05版:专题
   第06版:专题
   第07版:特别策划
   第08版:健康
   第09版:中国·综合
   第10版:要闻
   第11版:世界·关注
   第12版:娱乐汇/广告
   第13版:广告
   第14版:都市心情
   第15版:广告
   第16版:劲爆体坛
我区3592个问题校外培训机构完成整改
我区开展“放心肉菜示范超市”创建活动
注意安全防护
乌梁素海国际冰雪旅游节1月12日开幕
第七届感动内蒙古人物评选活动昨日启动
◎速读
人民满意司法行政机关推进会在巴彦淖尔市召开
涉嫌贪污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 王凤山被提起公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