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北方新报》报道,12月18日,呼和浩特市的晋女士通过扫码租骑一辆城环公共自行车,回家路上购物将自行车停放在超市门前,结果被人骑走。截止12月24日,这辆城环公共自行车已经在外流浪了一周,仍然没有被归还。
自己租借的公共自行车被别人骑走,晋女士面对的不仅是超时费,如果逾期一个月-没有归还,她不得不承担赔付自行车责任。虽然事情是由晋女士粗心大意所致,也和个别市民素质不高有关,但公共自行车就此体现出的不便之处值得管理者注意。公共自行车有固定取租点,站点分布也较为密集,市民点对点之间骑行还是比较便捷的。可一旦市民在骑行过程中办些其他事,而附近又无取租点还车,由于不具有共享单车无固定车桩的优势,必须将车暂时锁住。一般情况下,公共自行车都配备随车二次锁,以便市民在骑行过程中短暂停留时防盗所用,但晋女士骑的这辆自行车车锁不能锁。锁不住车子,用户在守住自行车和办事之间两头为难,稍有不慎,就容易出现晋女士这种情况。
二次锁不能派上用场,影响用户体验,也实实在在给用户造成了经济损失。对此,管理者应从实际出发,对公共自行车的二次锁进行完善,使其可以真正发挥作用而不是摆设。这样,才能更好地满足用户多样化的出行需求,达到便民利民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