往期阅读
当前版: 05版 上一版  下一版
上一篇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房管部门建议颐林园业主走法律程序

  新报热线(记者  范亚康)  1月11日,本报刊发消息《颐林园小区:1000多万两共基金去哪了?》,对东胜区颐林园小区1000多万两共基金被包头建宇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开发商)挪用一事进行了报道。房管部门建议,颐林园业主可以走法律程序维权。

  “从去年开始,我们房管部门就针对东胜区房地产开发商拖欠两共基金的问题约谈过相关企业。具体到颐林园小区的问题,开发商在无法上缴现金的情况下,曾经希望用有效资产抵顶所欠两共基金。但目前,开发商提供的资产无法抵顶所欠的两共基金。”1月16日,东胜区房产管理局住宅维修资金办公室的王副主任告诉记者,因为向开发商收取两共基金是个人行为,所以房屋主管部门建议业主准备好相关的证据,通过法律程序解决此事。

上一篇    下一篇
 
     标题导航
   第01版:一版要闻
   第02版:中国·综合
   第03版:内蒙古·首府
   第04版:市井/法治
   第05版:新报调查
   第06版:公益广告
   第07版:要闻
   第08版:健康
   第09版:中国·综合
   第10版:世界·综合
   第11版:中国·故事
   第12版:娱乐汇/广告
   第13版:汇生活
   第14版:声音/广告
   第15版:小记者·习作
   第16版:劲爆体坛
沙舟红商贸到底是个什么公司?
谁见过这位老人?
房管部门建议颐林园业主走法律程序
田香枝起诉正大索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