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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静:最年轻的全国模范检察官

  白 静   摄影/吕乐炎
  文/本报记者  张巧珍

  检察官代表国家提起公诉、惩治犯罪,是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角色。在呼和浩特的检察官队伍中,有这样一名女检察官——她做事干练、为人谦逊,脸上始终挂着天使般的笑容,她不仅出庭办理了内蒙古自治区第一例、全国第二例检察机关提起的行政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还获得了“全国模范检察官”荣誉称号。她,就是呼和浩特市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处的副处长白静。

  参加工作8年来,白静一直以严谨细致、为民务实的工作作风坚守办案第一线,用实际行动书写新时代检察官的责任和担当。

  获评“全国模范检察官”

  1月21日,像无数个清晨一样,身着干练的藏青色检察制服的白静走进呼和浩特市人民检察院,她站在楼下习惯性地抬头仰望、凝视国徽数秒,然后才进入大楼,开始忙碌的一天。

  “我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官,我宣誓: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宪法和法律,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白静清晰地记得自己刚刚成为检察官时庄严宣誓的情景,那一刻内心的震撼和感动,成为了她日后工作的无限动力。

  2018年11月27日,庆祝检察机关恢复重建40周年暨全国检察机关第九次“双先”表彰大会在北京召开,白静被授予‘全国模范检察官’荣誉称号。全国检察系统中共51人获得该荣誉称号,36岁的白静是最年轻的一位。

  在采访中,白静一直谦虚地说,她能够取得今天的成绩,除了自身的努力,更离不开同事和领导的帮助。

  干练、睿智,笑起来脸上有两个深深的酒窝,这是白静给记者的第一印象。“在我刚刚进入检察系统的时候,我不知道理想离我有多远。但在做公益诉讼的过程中,每当我们经过了繁复、艰辛的工作,看到涉及公共利益的难题被解决的时候,工作带给我的极大成就感,真真切切地让我觉得国家和社会变得越来越好,让我的工作和理想有了真实的链接。”白静说。

  正能量的榜样

  在呼和浩特市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处的办公室,三张整洁的办公桌上整齐有序地摆放着一摞摞厚厚的文件,房间里花香四溢,还伴着一缕咖啡的浓香。白静是这个办公室里传奇一般的存在:2015年,被自治区党委和自治区政府授予“内蒙古自治区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2016年10月,荣获“全国民事行政检察业务能手”称号;2017年8月,被中共呼和浩特市委聘为法律顾问;2017年11月,被自治区党委宣传部和自治区妇联授予“尽责圆梦践行者·北疆最美女性”荣誉称号;2018年1月,被自治区人民检察院记个人二等功……

  “白静是我们的榜样,她的敬业精神常常感染着我,有时遇到太多卷宗想要懈怠一下,但看看她专注的状态,我也只有更努力才行。”白静的同事包欢欢说,白静获评“全国模范检察官”是实至名归。

  与白静同时进入呼和浩特市检察院的屈洁也说,白静专业特别精通,对日常工作涉及到的每个法条都非常熟悉,而且在实际中解释、运用特别灵活。

  不仅同事们给予了她高度的评价,白静的顶头上司王利科也对这名干将非常倚重。“肯干、能干,而且每次的任务都完成得非常出色。”王利科说。

  白静的“双重标准”

  白静的丈夫周全义在部队工作,经常有值班任务,一家人难得相聚。“白静有个习惯,事情不过夜。但是,她执行的是双重标准,工作的事日清月结,但我和儿子的事,往往一拖再拖。”周全义说,想要再生一个宝宝的计划,一拖再拖;想要全家人度假的计划,也一拖再拖。六岁的儿子常常挂在嘴边的一句话,就是“妈妈怎么还不回来呀”……

  在白静看来,民事行政检察处是离老百姓最近的一个窗口,“老百姓有了难事找到检察院,我们不能辜负了他们的期待,因为事情有轻重缓急,家里的事就只能放一放了。”白静至今还记得,第一次抗诉成功的案件给她带来的震撼。两位年过七旬的老人花了所有积蓄购买了一套房子,眼看到了交房日期却依旧没有交房。两位老人拿着购房合同告到了法院,希望开发商全额退款。开发商作为被告有符合法定的延迟交房条件,法院驳回了他们的上诉。老两口便找到了呼和浩特市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处申诉。“我通过走访工商、建委等部门调查了这个房地产开发商的资质,发现它是五证不全的,也就是说,严格按照合同延迟交房的条件,两位老人甚至几年之内都不能住上这个房子,就算交了房子也没办法办理房产证。从合同法的角度来分析,开发商已经构成了违约。于是我就为两位老人支招,让他们重新起诉,要求确认合同无效或者解除合同。后来,两位老人终于胜诉,全额拿到了房款、利息以及违约金。”

  公益诉讼的亲历者和见证者

  2015年,呼和浩特市检察院被列为公益诉讼的试点单位,彼时,在生态环境领域发起行政公益诉讼,不仅在国内,在国际法律范畴也是全新的尝试。白静作为一名年轻的检察官,有幸参与并见证了公益诉讼从无到有的过程,并亲眼见证了公益诉讼制度被立法予以确认。2017年,白静出庭办理了内蒙古自治区第一例、全国第二例检察机关提起的行政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

  自从公益诉讼开展以来,白静和同事全程跟踪参与了所有公益诉讼案件,取得了很好的成效,也积累了大量的经验。督促清理大青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违法开采的企业51家,恢复国家自然保护区的生态环境及地质治理;督促整治41家危害首府一、二级水源地安全的工业企业及旅游餐饮经营者,使流域面积57万亩的二级地下水水源免受污染;督促相关行政机关收缴欠缴的国有土地出让金1500余万元……一件件公益诉讼案件的磨砺,使白静成为了公益诉讼领域的佼佼者,不仅作为自治区检察院公益诉讼指导组成员为全区民事行政检察办案人员集中授课,还参与了最高人民检察院多项重点调研课题。

  为公共利益凝聚力量

  代表公共利益进行公益诉讼,是检察机关的职责所在。在公益诉讼的实践中,被行政监督的一方是政府职能部门,工作推进初期,遭遇不理解、不配合是常态。但在白静和同事们的努力下,对方均能很快转变观念,主动履职,积极配合检察机关处理案件。

  白静说,以“诉”的方式推进公益保护工作,以法律监督的手段去推动职能部门履职,公益诉讼是完善社会治理体系的重要一环。

  尽管工作辛苦繁琐,但是每当为老百姓化解一个纠纷,每当看到公共利益得到维护,每当感受到政府部门履职更加合法合规,巨大的成就感让她倍感荣耀,而之前所有的付出、汗水、泪水,都变得微不足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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