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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驾的哥应终身禁入营运行业

  文/山  歌

  据《北方新报》报道,2月20日20时10分,乘客李某从石羊桥附件打车到新城区恼包村观灯,乘车期间,李某与司机耿某闲聊时发现其行为异常、语无伦次,怀疑有可能是吸毒人员,下车后立即报警。经民警检测,耿某确系吸毒人员,据此对其处以行政拘留15日并社区戒毒3年的处罚。

  得益于乘客的警觉性,察觉出这位语无伦次的的哥“不同寻常”,他没有抱着事不关己的态度置之不理,而是报了警。如此一来,这个瘾君子落入法网,受到制裁。吸毒,本身就是违法行为,但耿某还涉及到毒驾。毒驾的危害不亚于酒驾的危害,人在吸食过毒品之后,极易引起精神亢奋甚至妄想、幻觉等症状,这种状况下驾车出行会有很大的危险性。更不用说耿某还是一名出租车驾驶员,吸毒后驾驶出租车营运,容易在道路上引发交通事故,给乘客及其他人带来很大的安全隐患。明知道自己吸毒,还拉着乘客跑远途,耿某压根就没有把乘客的安全放在眼里。

  耿某因吸毒被处以行政拘留15日并社区戒毒3年的处罚,这是他半年内“二进宫”了。根据交规,其毒驾行为,还应受到注销驾驶证的处罚。另外,由于出租车业是格外注重安全的特殊行业,对于有毒驾行为的“污点”人员应采取终身禁入的惩治措施,用零容忍的态度警醒各位司机安全驾驶,拒绝毒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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