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告显示,2018年,我国知识产权综合发展指数达到257.4(以2010年为100),较上年提升17.9%。从国际比较来看,我国知识产权综合发展指数在40个主要国家中排名从第13位上升至第8位。
报告同时指出,我国知识产权发展过程中仍然存在一些不足:一是知识产权创造质量需进一步提高;二是区域发展不平衡性仍在延续;三是知识产权发展的外部环境有所改善,仍有所欠缺。
从分项指标来看,2018年,我国知识产权创造指数、运用指数、保护指数和环境指数分别较上年增长15.2%、28.5%、17.8%和12.5%,知识产权运用水平提升尤为显著。
与2017年相比,运用规模指数在50以下地区的数量进一步减少,各地运用规模进一步扩大。从运用效益看,全国各地区普遍提升,广东和江苏运用效益指数突破80,知识产权运用与经济生活联系日益紧密。
报告指出,近年来,我国采取建机制、建平台、促产业等多项措施打通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全链条,为创新主体从市场综合效益角度管理知识产权创造与保护提供了便利条件,推动我国知识产权综合运用能力不断加强、运用效益实现快速增长。(张 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