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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届(2017-2018)感动内蒙古人物候选人事迹公示和投票方式

感动内蒙古人物候选人事迹简介
  15.杨岭,男,汉族,1969年3月生,内蒙古昕海铭悦运输有限公司董事长。在企业发展壮大,成为“中国冷链物流30强企业”的同时,他不忘初心,为公益、教育事业奉献爱心。汶川地震,玉树地震,他调用自有车辆为灾区运送物资;多次给呼和浩特市福利院,巴彦镇中心校、黄合少中心校等村镇学校送去“爱心酸奶”;他带领公司团队走进农牧区、看到学校仅有一台电子琴和一名音乐老师,当即捐赠了20台电子琴。他还出资100多万元捐建了“蒙牛优益C”和“蒙牛冠益乳”两所乡村学校少年宫,出资50万元捐建了以蒙牛“大果粒”命名的古琴教室、名为“蒙牛特仑苏”的古筝教室,以及室内音乐设施等等。又先后为呼和浩特第九中学捐建了3栋公寓楼的文化墙,为九中校园中的空白墙面做了装饰,出资20万元赞助了内蒙古“好家风好家训”大赛,出资15万元为赛罕区的学校购买了FEG智能车。他被评为中宣部岗位学雷锋标兵、自治区道德模范、“最美青城人”。
  16.岳萍,女,汉族,1990年6月生。因两年中两次为同一名患者捐献造血干细胞,挽救他人生命,受聘担任内蒙古红十字会爱心大使,并从呼伦贝尔市调到内蒙古红十字会"三献"工作部就职,专门从事造血干细胞捐献工作。2009年岳萍上大学期间就加入了中华骨髓库,成为造血干细胞志愿捐献者。2015年2月当她得知自己的血样与一名患者血样配型相合,她在做通家人和亲朋好友的工作后,毅然赶赴北京捐献了造血干细胞。她始终坚定一个信念,只要能够帮助别人摆脱病痛,挽救一个生命,自己做出再大的牺牲都值得。2016年9月,当之前接受捐献的患者病情反复,希望她再次捐献淋巴细胞时,她没有丝毫犹豫再次捐献。一个人两年时间里为同一名患者两次无偿捐献干细胞,在当时引起了不小的轰动,数字背后是一份大写的爱。她先后荣获全国无偿捐献造血干细胞奉献奖、特别奖,2019年被评为 “全区岗位学雷锋标兵”。
  17.郑朝阳,男,汉族,1966年 7月生,航天科工六院三五九厂四分厂钳工组组长。投身航天事业30年,他一直从事工艺装备加工,用手工打造的工艺装备加工连自动化机床都无法满足精度要求的零部件。他瞄准金牌的标准,在产品上一个细节一个细节地抠,出色地攻克难关。他设计制作的联结套筒刻线工艺装备,特别是某零件倒棱机的应用,使产品生产效率提高了5倍;设计制作的导线固定环工艺装备,使某型产品合格率由不足50%提升到100%;设计制作的电感固定环工艺装备,使某型产品加工效率提高了10倍。2014年,他参与了我国首台三维辊弯成型样机的研发装配工作。作为项目技能操作带头人,他的工匠手艺发挥了关键作用,一个个在其他企业无法攻克的难题都迎刃而解,产品成功通过验收,得到客户的高度肯定。他以敬业奉献精神和精湛高超技艺先后获评“自治区优秀青年岗位能手”“航天技术能手”“全国技术能手”。
  18.单增,男,蒙古族,1937年8月生,鄂尔多斯市杭锦旗锡尼镇锡尼布拉嘎查关工小组副组长。虽然只有初中文化,但他始终心系教育。早在上世纪60年代,他就出资30元帮助牧民子弟完成学业,为3位贫困牧民缴纳5200元养老保险。2007年以来,国家征用草场,他得到一笔补偿金。看到本旗办学条件差,他先后无偿给本旗和鄂托克旗、鄂托克前旗的5所中小学和幼儿园捐款共51.2万元。在他的资助下,2010年杭锦旗有9名学生考上内蒙古师大附中。2013年,他决定资助6名贫困学生每人每年500元直到小学毕业。2014年2月,刚在医院做完手术的他,拖着虚弱的身体来到学校,与6名受助学生见面座谈并当面送钱。他还拿出钱在儿童节奖励学生,为幼儿园赠送了1万多元图书,为小学赠送了10架扬琴。此外,他还牵头成立旗马文化协会,出资3万元举办马文化祭敖包活动。他大爱无言,被评为鄂尔多斯市和杭锦旗尊师重教、关心下一代先进个人。
  19.郑璐,男,汉族,1982年3月生,中共党员,内蒙古电力公司生产技术部部长。自2002年退伍以来,用双脚丈量1300多公里输电线路,解决故障,保障安全。2018年7月,乌海市遭遇大暴雨,道路多处冲毁,电力线路多处受损。他和同事们将300多袋沙土石块,肩扛手抬到被洪水冲倒的铁塔旁边将基座加固,以最快速度恢复供电。乌海输电线路在"十二五"期间,实现220千伏线路“零故障、零跳闸”,创造了内蒙古电力公司安全运行最高纪录。以他的名字命名的“郑璐职工创新工作室”创造了60多项技术革新、管理创新成果,其中6项获国家级专利技术,用于高空作业的出线飞车,经过3年研发、120多次反复试验和设计,填补了国内电力行业高空作业的空白。2008年以来,他的团队创造了连续10年在内蒙古电力公司技能大赛团体第一,2016年和2018年连续两届包揽个人前6名的好成绩。2016年他被授予“全国五一劳动奖章”,2018年获全国“最美退役军人”荣誉称号。他所在的输电团队获自治区“北疆楷模”荣誉称号。
  20.春华,女,蒙古族,1966年12月生,中共党员,兴安盟科右前旗检察院控申科长。她被群众誉为“兴安之春”,多次被《检察日报》报道。从事检察工作20年,始终工作在服务群众的第一线,她遵从温馨接待、温和释法的理念和依法、尊重、理解、高效的原则,创新了“检察信访联络员制度”“公开答复集体访”“接访五步法则”“二元两级制”等多项工作方法。春华的接待,总是渗透着人性关怀,传递着司法温度。共接待各族群众4000多人,办理的400余起案件无一错案。2010年以春华名字命名的“春华工作室”,走遍了全旗1.7万平方公里的200多个嘎查村,服务诉求群众最后一公里。春华办理司法救助案件,先后为9个遭遇不测的家庭申请救助金额46万元。她还把看望案件中不幸的孩子当作日常,随时为孩子们做心理疏导。先后被授予全国模范检察官、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北疆最美女检察官、内蒙古年度十大法治人物荣誉称号。
  21.哈达巴特尔,男,蒙古族,1977年4月生,中共党员,现任内蒙古拳击队总教练、国家女子拳击队教练员。从事拳击运动27年,他从一个运动员成长为一名优秀的国家级教练员,寒来暑往,披荆斩棘。执教12年,年年除夕夜不能陪伴家人,儿子出生时也不在身边,从一天苦练分不清白天黑夜,到感冒发烧输液继续训练,甚至在跟筋断裂术后一周他就不顾妻子和父母的劝阻,拄着拐杖来到训练场指导队员训练。12年来凭着对拳击运动的挚爱,培养出国际运动健将7人,全国运动健将16人,协助时任总教练朝鲁培养出奥运冠军张小平。2018年世界女子拳击赛,中国10名参赛队员中就有3名是他执教的内蒙古队员,并在本次赛场上斩获3枚金牌,为国争了光,为内蒙古拳击运动添了彩。2016年,他所带领的内蒙古女子拳击团队被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授予“全国三八红旗集体荣誉称号”,2016年他本人荣获“全国体育事业突出贡献奖”。2017年他荣获“全国五一劳动奖章”。
  22.赵亚军,男, 满族,1970年4月生,曾在通辽市委办公室和房产局工作。1998年的一场意外造成他高位截瘫,但他却积极乐观,自强自立。2000年,他到北京康复治疗,钱不够只能中止治疗。当听说医院餐厅要外包,他立即写了申请经营规划书,获得了承包权,用经营所得交清治疗费。回通辽后,他学习用电脑写作,手指丧失功能,就用手背敲鼠标,在软键盘上打字,努力克服强烈的眩晕和肢体痉挛,一个小时只能打200字,每天坚持写作8小时,无数次累倒虚脱,却笔耕不辍。他的文学作品相续发表,其中十几篇散文、诗歌获全国性文学大赛一等奖,中篇小说《今夜落花成塚》获首届全国中短篇小说一等奖,两篇长篇小说和散文集相继出版。2015年他创立通辽市残疾人文学工作室,无偿为残疾人励志宣讲、指导写作。2017年成立志愿者团队,组织志愿者到养老院、贫困户家中开展捐助活动100多次。2018年被推选为通辽市肢残协会副主席,获“内蒙古自强模范”等多项荣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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