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府拨付专款保证城乡义务教育学校正常运转
按照要求,此项资金由自治区财政厅直接调度至旗(县、区)财政专户。各地区财政部门要尽快将资金拨付到义教学校,确保资金落实到位。各地财政部门、教育部门和学校要切实加强资金管理,对于挤占、挪用、虚列、套取补助经费等行为,按照《预算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