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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益诉讼剑指食品“直播带货”,检察机关如何亮剑?

  近年来我国电商发展迅速,直播带货已成常态,促进其健康规范发展是各部门职责所在。
  剑指“网红代言”“直播带货”……全国检察机关针对网络销售新业态涉及的食品安全问题开展专项监督,通过公益诉讼紧盯网络食品销售等领域的问题。这一举措如何更深、更实、更有效?记者就此采访了最高人民检察院有关部门负责人。

  据了解,各地检察机关自活动开展以来,通过调查走访、问卷调查等多种形式获取问题线索,并与市场监管部门密切协同,有效监督解决了一批危害群众利益的问题。

  统计数据显示,2020年7月至2020年末,全国检察机关在“公益诉讼守护美好生活”专项监督活动中共受理案件线索3.4万余件,立案3万余件,其中涉及食品药品安全领域立案7569件,包括农贸市场及超市农产品食品违法类4718件、网络食品违法类1887件、保健食品违法类964件。

  其中,北京铁路运输检察院的举措堪称典型。北京铁检院通过媒体报道等渠道了解到,一些直播、短视频平台内部分用户通过“直播带货”“视频推荐”等方式销售没有食品标签、生产许可证编号不真实等“三无”食品,在食品销售详情页面对成分或者配料表、净含量、生产日期、生产者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保质期等信息也未予明示。

  而部分用户在通过直播、短视频的形式展示所销售的食品后,在个人主页标明微信号或其他联系方式要求线下交易,以逃避平台对交易的监管。

  了解到这些信息,再结合北京市消费者协会、“12345”热线等投诉举报信息,北京铁检院即刻立案开展调查。

  直播卖货时长动辄数小时,销售商品多达几十个,中间夹杂的违法行为具有相当的隐蔽性。个别违法者为了逃避监管,刻意对违规信息以错别字或者拼音、谐音代替,增加了信息搜寻难度。同时现有技术条件也无法实现对直播、短视频内容的自动筛选和提取。

  面对这些难题,北京铁检院迅速圈定重点人群,重点关注违法行为多发的“网红食品”“手工自制食品”领域,用关键字检索锁定部分主播,综合运用录屏、截图、录音、人工记录等多种方式固定证据。同时,检察机关还把主播引导线下交易以逃避监管等存在监管漏洞的行为纳入监督视野。

  随后,北京铁检院发出检察建议,督促北京市海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加大对平台内直播电子商务行为监管力度。

  海淀区市场监管局对涉案商户、用户的违法违规行为采取了更新食品经营许可信息、下架商品、下线商户等整改措施,并开展了网络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活动,约谈短视频平台加强整改,要求辖区内13家网络食品第三方平台全面开展自查自纠。

  检察机关还与市场监管部门共同引导在京短视频行业领域龙头企业联合制定并签署《网络直播和短视频营销平台自律公约》,压实平台管理责任。

  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八检察厅厅长胡卫列表示,最高检将网络销售食品外卖包装材料不符合规定,“网红代言”“直播带货”等涉及食品安全问题等作为专项监督活动的重点监督领域,旨在引导各级检察院全面依法履行公益诉讼检察职责,督促行政机关加强监管,对相关违法行为依法严肃查处,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据新华社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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