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查,4月20日15时50分,李某与朋友一行四人到乌海湖边游玩时,用面包引诱红嘴鸥并进行捕捉。李某将捕捉的红嘴鸥进行喂食把玩后,将其放飞。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红嘴鸥为‘三有保护动物’,不鼓励投喂,过多投喂会改变它的习性,非法猎捕红嘴鸥属违法行为,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给予罚款等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杜绝抓鸥取乐、抓鸥拍照等行为。红嘴鸥是具有迁徙习性的野生动物,可能携带各种自然环境中的病菌,市民在观赏红嘴鸥的时候要保持10米以上的距离,也尽量不要接触鸥的粪便和羽毛。”民警告诉记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