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上,知名学校被“傍名牌”并由此带来诸多问题的情形并不鲜见,且由来已久。消费者在“名牌”光环诱惑下购买了某种产品,使用起来无效也无害顶多一扔了之,若无效有害进而维权,傍者溜之,名牌躺枪,留下个烂摊子甩给职能部门去收拾。
“傍名牌”“蹭光环”乱象难治有诸多原因。首先,名称、名牌、商标的相关管理制度不够清晰、准确、细致,尚未完全厘清边界,也未深入到社会生活的最小单元。其次,经济利益驱动下,假冒伪劣、傍蹭跟仿从未停止过。傍名牌多是为了蹭光环,盗用的不再是实物,而是类似名声类的无形资产。最后,跨界“傍名牌”异地注册、外埠生产、网络销售,若商品质量本身达标又未对消费者使用造成伤害,则受害者、维权主体难以界定。想要维权则会陷入“追回一只鸡,得杀一头牛”的尴尬。
治理“傍名牌”乱象并非不可为。从宏观层面,应制定更细致周全的法律法规,并提供可执行的方案。从中观层面,职能部门应管理与疏导服务并举,在加大管理力度,有法必依、违法严惩的同时,为有生产能力和销售渠道的企业创造更好的营商环境,帮助其树立自有品牌。从微观层面,企业应放弃傍名牌的幻想,专心产品研发生产及销售,逐步树立自己的品牌;消费者应增强辨别能力,更应重点关注产品实际效果,品牌固然好,但也不必盲目追逐品牌。 (据《广州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