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案中,郭某某通过线上信贷平台向某银行借款,并签订电子借款合同,某银行将电子合同文本等电子数据上传至区块链电子存证平台存证。此后,在借款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产生纠纷,某银行通过呼和浩特市诉讼服务网进行网上立案,同时在线提交了经区块链存证的电子证据。后本案通过“云上法庭”进行在线开庭。经过在线举证、质证以及认证后,案件1小时便顺利审结完毕并当庭宣判。判决书采用电子送达方式,当日即送达双方当事人。
“本案对于‘区块链证据核验’的运用,不仅在全区法院是第一例,从全国范围来看,我们也走在了前列。”本案主审法官齐云凤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