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通知》,各盟市教育行政部门要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自治区党委、政府工作要求,严格落实属地责任,本着“有疫情的学校要精准划定风险区域,风险区域外仍要保证正常的教学、生活等秩序”原则,科学研判,统筹做好辖区内中小学校实施线上线下教学转换,最大限度减少疫情对正常教育教学的影响。各旗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研究制定恢复线下教学的工作方案,报经属地疫情防控指挥部同意后,按照“分批有序、学生自愿、安全稳妥”的原则,错时、错峰、错层次,优先安排毕业年级学生恢复线下教学。幼儿园返园时间和校外培训机构恢复线下教学时间由各旗县(市、区)根据疫情防控形势研判决定。
《通知》明确,各盟市、旗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联合政法、公安、卫健、市场监管、社区等有关部门单位,组成核验工作组,在学校复课前,对学校逐一进行条件核验和督查。各学校要了解师生员工及其共同生活居住人员的健康状况。返校师生员工须提供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及健康码(绿码)进入校园。各地各校要严格按照相关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优化措施要求,及时修订完善本地区及本学校应急处置预案。
各旗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指导学校提前做好课程安排、教学计划、班级工作计划,对不能及时返岗的教师,要安排其他教师代课,保障开足开齐课程。学校要备足备齐口罩、洗手液、体温枪(计)、消毒剂等必备防控物资,根据属地政策有组织地开展面向中小学和托幼机构的核酸检测。教育引导师生员工牢固树立“自己是健康的第一责任人”,严格落实日报告、零报告制度。坚持科学配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不聚集,原则上做到“两点一线”上班上学。家长接送孩子时在校门口不聚集,规范佩戴口罩,安全有序,即接即走,严防疫情传播风险。加强寄宿制学生健康防护,原则上实行闭环管理。密切关注学生心理状况,及时发现学生存在的焦虑疑虑和困惑,加强人文关怀,积极妥善解决学生学习和生活中的困难。
以上措施和要求,视国家防控政策动态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