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中明确提出,各相关经营者不得借机推动医疗药品及防护用品价格大幅上涨,扰乱正常价格秩序。不得相互串通,趁机涨价,囤积居奇,操纵市场价格,价格欺诈,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经营者要认真落实明码标价制度,加强价格自律,销售商品要标明品名、规格、价格和计价单位等信息,做到标价真实准确、货签对位、标识醒目,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
经营者违反明码标价规定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5000元以下的罚款;有价格欺诈行为的,最高可处50万元罚款;对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囤积居奇,推动商品价格过快、过高上涨的,最高可处300万元的罚款;对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造成商品价格较大幅度上涨的,最高可处500万元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