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介绍,为切实落实药品安全主体责任,确保药品网络销售安全,43家药企特做出承诺:保证具备保障网络销售药品安全能力,严格遵守《药品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有关规定,严格执行《药品网络销售禁止清单》,并在年度报告中将药品网络销售情况向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报告;保证严格审核“下游”药品经营企业、药品使用单位、委托销售企业的资质,督促其严格遵守《药品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不在网络销售本企业生产的列入《药品网络销售禁止清单》的药品,确保药品流通过程的安全,落实全生命周期管理责任;若企业违背承诺,由企业承担全部责任和后果,自愿接受药品监管部门依法实施的最严厉的行政处罚,处罚结果向社会公开。